《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各镇(区、街道)政府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5-09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2023年南通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向市政府下达了消防年度工作清单和重要任务。为切实推进我市消防工作任务高效落实,推动消防工作实现更快更好发展,市消委办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关于印发2023年各镇(区、街道)政府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编制,将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努力实现更好地融入地方整体发展。

二、依据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如皋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省、市关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等系列部署要求,不断压实各级消防工作责任,减少监管盲区,遏制火灾隐患滋生,稳定全市消防安全形势。

三、主要内容

《关于印发2023年各镇(区、街道)政府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共分两个部门,分别为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消防工作任务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

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消防工作任务含6项主要内容。第一项主要提出责任目标,强化职责落实,定期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统筹推进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第二项为公共设施建设,推进消防水源、消防救援站建设;第三项为火灾隐患排查,要求围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行动,加强各场所排查整治;第四项为基层监管建设,要求加强“一委一所一站”建设,实体化运行,压实基层一线消防监管;第五项为宣传培训,要全面推进消防“五进”措施,加强辖区居民消防安全宣传;第六项为责任追究,明确对未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导致产生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或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含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提出责任目标,2023年全市各相关部门、系统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减少一般亡人火灾,重大安保期间不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主要明确34家市消委会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工作合力。

原文链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各镇(区、街道)政府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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