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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庄镇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添加日期:2018-08-06 作者: 系统管理员 来源: 如皋市政府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南通市、如皋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18〕30号)、《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通安委办〔2018〕72号)和《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皋安委办〔2018〕31号)精神,制定2018年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全国第17个、我市第31个)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如皋市委如皋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皋委发〔2018〕21号),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建成“强富美高”新石庄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召开一次动员大会

6月初,镇安委会办公室将召开一次动员大会启动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村(社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安管干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职工、下属单位的员工进行警示教育,组织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

(二)举行一次主题宣讲

各村(社区、)、各部门安管干部要结合“进百企送安全”和安全生产“七进”活动,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辖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三)举行一次综合咨询

6月16日,镇安委会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小樱广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有奖竞猜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要广泛发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员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各村(社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相应开展宣传活动。

(四)举行一次全面报道

镇政府网站、石庄公众号、微信微博、《石庄镇安全生产简报》和各类本地网媒要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安全宣传片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全天候、多角度、滚动式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规模效应。

(五)举行一次应急演练

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企业要结合自身风险特点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举行一次征文比赛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观看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和参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馆,发动一线员工、安全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一线监管人员谈体会认识,题材、体裁不限。市安委会办公室将举行征文比赛,对活动期间涌现出的好文章、好诗歌进行奖励和宣传推广。

(七)举行一次微视频征集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在辖区、行业内号召一线员工、专业人员创作一批微视频(含微电影、微动漫),确保原创,严禁剽窃、侵权。好的视频作品推荐市安委会办公室在全市集中推广展示,特别优秀的作品还将向更高平台推送,持续传播,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共享优秀成果。

(八)举行一次线上答题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指导、推动所辖区域、行业内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活动,积极参加市安委会办公室通过“如皋安监发布”微信公众号举办的答题抢流量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四个意识”

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指导

成立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镇政府王正华副镇长任主任。各村(社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建立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保障经费投入,科学谋划,有序推进。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责任落实,保障活动深入开展。

强化宣传报道

充分发挥与宣传部门的合作机制作用,共同制定活动宣传报道方案,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发挥新媒体优势,把握好时、度、效,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推动形成一个选题多形态制作、多形式展现、多媒体传播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统筹推进

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开展相结合,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一是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年活动相结合,以月促年、以责促安。二是与做好夏季安全生产相结合,针对6月份汛期和夏季高温特点,强化事先预防,明确治理重点,制定应急预案,把措施落实到企业,任务分解到现场,责任落实到岗位,切实做到未雨绸缪。三是与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工程相结合,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模式,加快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认真细致地开展检查督查,重典治违,保持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

为更好地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各村(社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活动信息及时整理、收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并与于5月底前和7月5日前,分别报送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于7月5日前报镇安监所。

联 系 人:夏明春

联系电话:13861921156

电子邮箱:rgxmc@126.com,qq:573444307

联系地址:石庄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安监所

附件: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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