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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建工局安全月活动方案
添加日期:2018-08-06 作者: 系统管理员 来源: 如皋市政府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南通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建筑系统实际,现就2018年全市建筑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共如皋市委如皋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皋委发〔2018〕21号)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动责任体系、防控体系、法治体系、保障体系建设,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压降一般事故,为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面建成“强富美高”魅力如皋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技术安全科,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各建筑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四、活动范围

全市建筑业企业,全市范围内的报监房屋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和局下属单位。

五、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六、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把会议传达到每个一线工人,动员人人参与,人人接受教育。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如皋市委如皋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重大政策、法律法规。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发放学习读本,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各单位要组织人员深入企业施工现场,通过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体验性活动等方式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职业健康知识、自救互救方法等,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各单位要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短信、板报等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现场连线等形式深入宣传,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开展企业宣传咨询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要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

(四)深入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年活动。督促企业对照“五落实五到位”和“一必须五到位”自查清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这两个关键,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做严“责任清单制、三级复核制、典型示范制、考核问责制”四项机制,规范“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项制度,提升“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危险作业管理、技术装备保障、民主监督管理”五个能力,加大检查执法处罚力度,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五)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四进”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如皋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四进”活动实施方案》(皋建管〔2018〕33号),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工地、进村镇的“四进”活动。制作一批“四进”安全知识图册、推出一批微视频等“四进”安全文化精品、宣传一批示范典型、指导一批“四进”共教共宣“四联”活动(即安全教育联搞、安全文艺联演、安全演习联练、安全防范联做),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推送宣传,营造有利于“四进”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

(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以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为素材,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发生经过、严重危害、恶劣影响、重现事故画面,制作、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并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鼓励施工企业在本企业、项目部建立安全体验培训中心,加强农民工尤其是新入场农民工的体验式安全教育,让农民工能够切身体会到所在施工环境的危险,认识到安全防护措施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制作系列警示教育展板等,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切实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

(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相互协调配合的应急救援演练。针对重大危险源,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并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要将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积极开展比武竞赛,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八)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员理论、实际操作技能,安全生产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得到较好的落实,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水平,为全市的建筑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我局将联合市总工会、市建筑业工会联合会、市建筑业协会举办如皋市建筑系统安全员知识、技能竞赛,各单位要统筹安排,严密组织,积极参与。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等传统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九)开展新闻采访专题活动。开展事故隐患曝光行。以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为主要目标,针对曝光事故隐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夯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第17个、如皋市第3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经费投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保障活动深入开展。通过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从基础做起,从施工现场抓起,进一步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二)认真谋划,科学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在突出主题基础上,重点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短信平台、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等形式,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传播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和群众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强化统筹,务求活动实效。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监管相结合,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一是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年活动相结合,以月促年、以责促安。二是与做好夏季安全生产相结合,针对6月份汛期和夏季高温特点,强化事先预防,明确治理重点,制定应急预案,把措施落实到企业,任务分解到现场,责任落实到岗位,切实做到未雨绸缪。三是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查管理、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把宣传教育和检查整治相结合,在安全月期间充分扩大各项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四)总结分析,及时上报信息。各单位要指定联络员,负责将好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等进行梳理、收集、总结,并及时报送局技术安全科。“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1)于5月27日前报送;活动期间,每周四前报送本周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6月29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材料、板报照片等图文影像资料报局技术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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