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
来源:如皋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9-16 字体:[ ]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如皋市调整全市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惠及全市1.53万余名困难群众,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市财政局积极做好资金保障,确保各项保障标准落实到位。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750元/人/月提高至78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975元/人/月提高至1040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1795元/人/月提高至1885元/人/月;孤儿集中供养标准不变,依然为2760元/人/月;孤儿分散供养标准从2070元/人/月提高至220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