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产汽车电池组零部件1500万件、汽车电机零部件800万件、汽车内饰件1000万件、日用塑料制品2000万件项目
建设地点:如皋市石庄镇聚缘路10号,凤龙村17、18组,石庄镇焦港智能装备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江苏杰麦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江苏科瑞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年产汽车电池组零部件1500万件、汽车电机零部件800万件、汽车内饰件1000万件、日用塑料制品2000万件。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工艺及规模等组织生产,认真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近期因污水管网未能到达,循环冷却水弃水、生活污水等经预处理后作农肥综合利用;远期具备纳管条件后,循环冷却水弃水、生活污水等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相关参照标准后排入如皋市石庄镇污水处理厂,委托深度处理。
2、废气治理。破碎粉尘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注塑、印刷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危废仓库废气收集经(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喷涂废气收集经高效干式过滤器除尘+沸石固定床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各工艺尾气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后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内(车间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相关标准限值。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7658090,邮箱:rgsptzk@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