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数据局
关于举办全市政务服务全科业务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如皋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0-02-25 15:4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各政务服务中介机构:

为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镇村延伸,同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人员专业素质和全科服务能力,并为下一阶段赋权镇(区、街道)提供业务支撑,从而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经研究,我局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服务全科业务知识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背景

近年来,我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点,先后出台了《关于全省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开通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统一门户和村(社区)网上服务站点,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普及实施适宜线上运行事项的网络申报和办理,同时各级基层便民服务机构必须就近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帮办代办等全科政务服务,着力打造规范透明便捷高效的全方位服务体系。“网上办、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是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基本要求,尤其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不见面审批”服务已成为我市开展各项政务服务的主导模式。

二、培训目标

通过系统培训,参培人员能熟练掌握“不见面审批”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各类政务事项代办帮办等业务技能,精准高效开展相关指导及服务工作。

三、培训对象

1.各镇(区、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人员(其中长江镇、经济技术开发区各4-10人,其它镇区3-5人);

2.各镇(区、街道)项目代办员,每镇(区、街道)2-5人。

3.各村(居)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人员,具体由各镇(区、街道)酌情推荐报名;

4.全市各政务服务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具体由相关单位推荐报名。

针对上述培训对象,请各镇(区、街道)和相关单位于3月5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如皋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科邮箱(rgzwfwk@126.com)。

四、培训时间、地点及方式

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20年2 月底至3月上旬)网络分散教学,由学员自行登录网络平台学习网课和完成作业;第二阶段(具体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而定)集中培训实习,由市行政审批局组织面授教学和跟班实习,地点为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报告厅及市政务服务大厅。

五、培训内容

1.市场准入领域业务知识。主要包括:名称登记改革情况;企业登记中常见问题的讲解和说明;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及备案、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微型餐饮备案登记、食品小作坊登记、药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等许可条件、审核要点、常见问题解析;市场准入各类涉及现场核查要求及注意事项等。

2.项目建设领域业务知识。主要包括: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全流程申报要求及方法,代办帮办服务技巧及注意事项等。

3.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业务知识。主要包括: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及产权交易等政策法规及具体操作实务。

六、培训结果及运用

1.培训结束将组织参训对象实践操作能力测试和结业考试,并根据培训成绩分别定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等次。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颁发政务服务岗位资格证书。

2.各镇(区、街道)及村居政务服务人员、项目代办员培训结果,纳入对各自镇(区、街道)赋权考量内容。对于参训人员测试合格率高的镇(区、街道),将优先赋予审批服务权限。

3.中介机构全部从业人员应当培训合格方可执业,相关参训人员测试结果纳入对各自中介机构进入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资格条件范围。对于参训人员测试优秀率高的中介机构,优先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开展服务。

七、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班教学费用由行政审批局承担,中午可提供自助就餐,其余费用由各所在单位自行解决。

八、培训纪律要求

1.培训人员须持身份证报名,以实名制参加培训考试。所有网络教学均按规定注册登录,一律不得由他人代替或消极应付。集中培训按座位号听课,现场实习须服从带教老师具体安排。

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网络教学须按规定打卡,并完成全部学时和课堂练习方可结业。集中培训期间,学员每天必须亲自到场签到和听课,每天上、下午各一次签到,不得代签到或代听课。特殊情况不能听课应事先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缺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按时上下课,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总签到次数不得少于总课时的四分之三,否则取消本轮培训考试资格。

3.培训期间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准大声喧哗、吸烟或随意走动,不准交头接耳、打瞌睡、吃东西、玩手机等与培训无关的事情。上课时自觉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确需接听电话的请到走廊或非教学区域。

4.讲文明、讲礼貌。禁止在培训和办公区域内吸烟、吐痰、乱扔纸屑,保持培训场所环境卫生。自觉爱护公共财物,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除照价赔偿外,还将视情况处罚。

5.自觉服从老师及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顶撞、辱骂老师及工作人员,违者将严肃处理。自助就餐时,请按量取食,禁止浪费。

附件:全市政务服务全科业务知识培训班报名表

如皋市行政审批局

如皋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

全市政务服务全科业务知识培训班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