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6406/2014-00051 | ||||
分类: | 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建工局 | ||||
文号: | 皋建管〔2014〕43号 | ||||
成文日期: | 2014-06-10 | ||||
发布日期: | 2014-06-10 |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开展电焊气焊(割)作业及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
关于开展电焊气焊(割)作业
及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建设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各下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迅速开展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通建安〔2014〕191号)、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电焊气焊(割)作业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皋安委办〔2014〕19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我市双马企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从即日起至7月底组织开展电焊气焊(割)作业及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标任务
深刻吸取我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职工违章动火引起的
爆炸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电焊气焊(割)作业及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 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建筑工程项目。
三、 检查内容
1、电焊气焊(割)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2、电焊气焊(割)作业管理制度及防护措施是否执行
到位,是否开具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
3、施工企业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是否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员工集体宿舍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问题;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和外墙保温防火隔离带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四、检查方式
各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全面、深入、
细致、彻底地集中开展电焊气焊(割)作业及消防专项检查自查活动;各镇(区、街道)建设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局)负责将本通知传达到本辖区的在建工程项目并对各自辖区内的在建工程进行电焊气焊(割)作业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将“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落实到实处。6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各企业将自查情况报局技术安全科,各镇(区、街道)建设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局)将检查情况报局市场科。
五、检查内容
1、落实工程安全管理责任。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相关规定,对本企业所有在建工程防火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施工总包单位全面负责现场防火安全工作,要针对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实际和施工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迅速完善安全管控具体措施,建立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强化夜间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承发包合同及安全协议中明确的双方安全(防火)职责,逐级落实安全防火工作责任制,制定实施动用明火(分级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和重点部位、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2、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章动火和动用明火管理失控是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多发频发的重要原因。总包单位要加大巡查力度,全面排查所承包工程是否存在火灾(爆炸)危险源,发现隐患及时制止。加强对危险场所动火、爆破作业、大型设备(构件)吊装、交叉作业、其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等施工活动的有序组织和协调,上述施工活动总包单位必须安排领导现场带班。
3、重点整治装饰工程安全隐患。禁止使用毛竹脚手架,发现违规搭设使用毛竹脚手架的,应当责令立即整改拆除。加强对密目式安全网的监管,在建工程的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行业标准,采用阻燃性材料。加强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监管,从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几个环节严格监控,杜绝易燃、有毒、有害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加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管理,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各类电器。
4、强化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监管力度。施工现场应当按照火灾危险性程度,明确划定防火重点部位,包括变配电间、各类物资仓库、危险品库、木料、废木料堆场、易燃易爆废弃物品堆放场所等。对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包括动用明火、喷涂油漆、溶剂、涂料、气体或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等挥发性较大,有火灾、爆炸、窒息、中毒等危险性的作业),必须落实专职监控责任人,确保各项监控措施落实到位。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当做好清理工作,及时清理现场残留火种,防止死灰复燃。
5、加大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应为A级,严禁采用泡沫夹芯板搭建;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管道直径不应小于100mm,栓口直径应为65mm。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必须与工程同步施工,与楼层施工进度差距不得超过3层。宿舍内严禁存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内用电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规范,严禁乱拖乱拉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器具。在建工程特别是地下室、半地下室严禁住宿,在这些部位的一般动火作业应按二级动火作业审批。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员工宿舍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要求配置相应的建筑灭火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以事故为鉴,深刻吸取违规电焊、气焊(割)作业引发事故的惨痛教训,牢记“安全重于泰山”,坚持“防患于未然”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抓好自查自纠。各镇(区、街道)建设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局)和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此次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做到检查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在各镇(区、街道)建设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局)和各
企业开展自查的同时,我局将于7月上旬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督查工作,凡发现违反电焊、气焊(割)作业规定行为的,一律移送给公安消防部门按照《消防法》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规定进行查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自查自纠不认真的企业将从严查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电焊气焊 消防安全 专项检查
抄 送: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市政府办、市安委会、
陈万圣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万维庆
如皋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4年6月10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