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住建局
关于南海宁中普太阳能热水器有限公司不予登记的公示
来源: 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04-10 09:00 累计次数: 字体:[ ]

经核查,发现南海宁中普太阳能热水器有限公司在办理如皋市建筑材料登记(太阳能热水器)提供的检测报告(编号T 2024-08020)信息不真实。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及《关于对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进行登记的通知》(皋建发〔2018〕126号)第5条第(5)款规定,现决定南海宁中普太阳能热水器有限公司一年内申报材料不予登记。

不予登记期为一年,自2025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9日。


如皋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