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总工会
索引号: 014226596/2019-00022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意见
发布机构: 总工会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7-15
发布日期: 2019-08-0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深入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和 争当优秀工会干部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入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和 争当优秀工会干部活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 总工会 发布时间:2019-08-01 11:4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总)工会,各系统(行业、产业)工会联合会,各直属工会:

为进一步夯实工会基层基础,增强工会组织服务基层、服务职工、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工会十七大,省市工会十四大精神,结合如皋实际,对新形势下深入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和争当优秀工会干部活动(以下简称“双争”)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进一步明确深入开展“双争”活动的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双争”活动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也是工会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迫切要求,对于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提升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在服务改革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中的重要作用,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工会干部真正成为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 进一步明确深入开展“双争”活动的总体目标

2014年,市总就在全市部署开展“双争”活动,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市不少基层工会已经创成“如皋市模范职工之家”。部分基层工会已经创成省、市模范职工之家,个别基层工会被授予了“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不少基层工会主席、镇(区、街道)工会主席被各级工会授予“优秀工会工作者”。但对照省总近期出台的深化职工之家建设的新版标准,保持新形势下职工之家常建常新、充满活力、充满信赖,使“双争”活动进一步上台阶上水平,仍然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为此,在各级工会组织中继续深入开展“双争”活动仍有必要。今后几年,我市深入开展“双争”活动总体目标为:经过3-5年的努力,全市85%以上的基层独立工会组织建成如皋市合格职工之家(其中规模企业工会为100%),力争40%的合格职工之家建成如皋市模范职工之家,20%的如皋市模范职工之家建成南通市级及以上模范职工之家,同时涌现一大批各层级优秀工会干部。

三、 进一步明确深入开展“双争”活动的基本内涵

按照“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总要求,对照合格“职工之家”标准,努力深入开展“双争”活动,力争做到镇、企(事)两级工会服务设施有型化、服务职责明晰化、活动内容具体化、管理制度规范化,努力推动全市镇、企(事)两级工会实现“会、家、站三体一体”,职工“四权”和服务职工落实到位。

四、 进一步明确深入开展“双争”活动的工作机制

要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双争”活动,加强对深入开展“双争”活动的组织领导,形成各级工会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合力推进、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工作态势,增强对“双争”活动的激情度,克服对“双争”活动的疲劳感。

要建立交流机制。镇(区、街道)、系统(产业、行业)工会要组织所属基层工会,加强对建设合格“职工之家”标准的分折,认真对标对表,经常校正偏差,与时俱进地做好填平补齐工作。各级工会要加强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的交流、研讨。特别要以镇(区、街道)为单位,继续开展“培育典型示范引”创建活动,以此为载体,通过发现亮点、挖掘典型、总结经验进而以点带面,推动模范职工之家建设。把创建模范职工之家与创建服务型工会组织活动进行有机结合,不适时机地组织参创单位向周边已获全国、江苏省、南通市模范职工之家的基层工会学习、交流、取经。

要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各级工会要深入开展“双争”活动,大力表彰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镇(区、街道)、系统(产业、行业)、企(事)工会和优秀工会干部。自2019年起,市总工会继续坚持每两年组织一次模范职工之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各镇、系统应每年都要组织一次基层合格职工之家评选表彰活动,认真组织发动、重点抓好培植,积极向市总推荐符合模范职工之家条件的基层工会。对获得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工会,获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的基层工会主席,优先推荐为各级“十佳模范职工之家”、“十佳工会工作者”,优先推荐授予为各级“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附件:1.如皋市镇级工会建设合格“职工之家”标准。

2.如皋市基层工会建设合格“职工之家”标准。

如皋市总工会   

2019年7月15日

附件1:    如 皋 市 镇 级 工 会

 建设合格“职工之家”标准         

项目

  内  容  与  标  准

备注

1.镇工会届满及时换届


2.镇工会主席由同级副职兼任


3.辖区职工入会率90%以上


4.镇工会配备了专职工会干事(或聘用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2名


5.建立了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6.建立了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7.建立了镇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


8.建立了镇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


9.辖区基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100%


10.辖区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组建率100%


11.辖区规模企业工会社团法人登记率90%以上


12.辖区规模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组建率95%以上


13.辖区50人以上企业建立独立工会组建率85%以上,职工入会率90%以上


1.推进辖区规模企业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有计划、有举措


2.辖区规模企业职代会每年召开面80%以上


3.辖区规模企业厂务公开面90%以上


4.辖区规模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包括专项合同)面90%以上


5.开展生活、医疗、助学、就业、法律、人文关怀等帮扶活动


6.建立辖区内就业、困难职工档案,组织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


7.辖区生产企业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面达80%以上


8.辖区企业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面90%以上


9.深入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重点组织做好单亲女职工家庭子女助学和女职工心理关怀工作


10.辖区劳动争议纠纷化解率95%以上


11.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面达100%


12.辖区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98%以上


13.及时处理职工来信来访


1.镇工会有印章、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职工文体活动阵地


2.镇工会有最近二年分年度工作档案和当年工作台账


3.做好工会年报统计和工会信息上报工作


4.建立了镇职工服务中心,且有牌子、有场地、有人员


5.辖区规模企业建立职工服务战点90%以上


6.镇工会建有辖区困难职工档案


7.多方筹集帮扶资金,按规定使用帮扶资金


8.辖区规模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合格率达60%以上


9.镇工会建立劳动法律宣传制度、监督制度、沟通协调制度、纠纷上报制度、信访接待处理制度


10.镇工会每年组织1-2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1.每年开展辖区劳动法律监督活动不少于2次


12.辖区内规模企业工会开户建账率达90%以上。


13.每年检查指导基层工会经审工作1-2次


14.每年组织召开企业工会主席例会,每年至少组织一项镇级层面的职工技能比武,积极完成“万名职工安康行”规定的培训任务,积极参与“典型培育示范引”活动,细化镇级层面的典型培育。


1.镇工会新闻宣传有典型、有阵地、有影响


2.职工教育培训有载体,职工文体工作有计划、有队伍、有活动


3.辖区规模企业普遍建立职工书屋


4.镇工会每年组织文体活动1-2次


5.组织持续开展“创建示范班组”和“争当文明职工”等活动


6.辖区女职工“争当五一巾帼标兵,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活动参与率80%以上


7.辖区女职工教育培训率60%以上


8.辖区女职工干部教育培训率90%以上


9.指导企业开展劳动竞赛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办法


10.建立区内劳模档案


11.定期走访慰问劳模,及时帮扶困难劳模


12.推动区内职工开展企业科技创新有方案、有举措


13.镇工会与镇政府(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开会1次


14.建立健全党工共建机制,区内规模企业开展“三公开四统筹”活动覆盖面达85%以上


1.辖区规模企业工会会务公开面100%


2.镇工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代会 “年会”


3.坚持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年会评议镇工会工作,评议镇工会主席、副主席(测评的满意度、信任度不低于95%)


4.辖区规模企业工会每年开展“双评”面达90%以上


5.辖区企业工会到期换届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


6.坚持镇工会组织亮牌子、镇工会主席、副主席亮身份牌


7.推行“三理工作法”,做到职工诉求工会组织“代言”,职工事务工会干部“代理”工作


附件2:    如 皋 市 基 层 工 会

建设 合格“职工之家”标准

项目

  内  容  与  标  准

备注

1.工会届满及时换届


2.职工入会率90%以上


3.依法办理了工会社团法人证书


4.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5.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6.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


7.班组(或小组)中设有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8.职工200人以上企业配备专职工会干部不少于1名


1.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代会(可与工代会“两会合一”召开)“年会”


2.每次职代会至少有一项审议事项通过


3.企业连续签订了集体合同(包括专项合同)


4.确定了与企业情况相适应的职工工资调整幅度或福利等其他待遇。


5.企业获得并保持县级及以上“和谐企业”称号


6.厂务公开及时、多样、有效


7.深化女职工关爱行动,做好困难女职工帮扶与心理关怀、单亲女职工家庭子女助学等工作。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执行情况督查活动。


8.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组织开展了春节送温暖活动


9.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


10.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11.开展职工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普及教育


12.每年开展2次劳动法律监督检查


13.劳动争议纠纷化解率100%


14.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履约率100%


1.工会有印章、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职工文体活动阵地


2.工会有最近三年分年度工作档案和当年工作台账


3.建立企业职工服务站(有牌子、有阵地、有人员),有帮扶工作制度


4.每年做好基层工会统计年报


5.及时报送基层工会工作信息


6.工会干部参加上级工会培训


7.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8.每年至少组织1-2次职工普法宣传活动


9.公司制企业依法产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10.重大劳动纠纷及时上报


11.工会依法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管理


12.依法向行政足额收缴60%部分留成工会经费


13.严格执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14.坚持工会主席对工会经费的一枝笔审批制度


15.基层经审会每年开展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同级审查审计。


16.在工会换届大会上,坚持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经审工作


1.工会新闻宣传有典型、有窗口


2.职工读书有书屋、有书籍、有报刊、有活动


3.职工文体工作有计划、有队伍、有活动


4.职工教育培训有载体、培训经费能到位


5.每年开展“创建示范班组”和“争当文明职工”活动


6.开展女职工“争当五一巾帼标兵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活动


7.建立了女职工学习培训制度


8.劳动竞赛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成果


9.创建了劳模创新工作室,推广了劳模创新成果


10.开展了“师徒结对”活动


11.及时帮扶了困难劳模


12.发动职工开展了企业技术创新和“六小”等创新竞赛活动


1.坚持工会工作及时向会员公开,做到会务公开及时、多样、有效


2.有“厂务、会务公开栏”


3.工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代会(可与职代会“两会合一”召开)“年会”


4.坚持年度工会工作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制度


5.坚持会员代表大会年会评议工会工作,评议工会主席(测评的满意度、信任度不低于95%)


6.坚持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牌


7.推行“三理工作法”,做到职工诉求工会组织“代言”,职工事务工会干部“代理”


8.建立了工代会代表工作室、工作制度、开展了代表定期接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