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总工会
索引号: 014226596/2019-00043
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总工会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10-16
发布日期: 2019-10-1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转发南通市总工会《关于开展集体协商星级企业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转发南通市总工会《关于开展集体协商星级企业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总工会 发布时间:2019-10-18 11:2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总)工会,市级机关、各系统(行业、产业)联合工会,各直属工会: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集体协商质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省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苏协劳办〔2019〕3号)精神,现将南通市总工会《关于开展集体协商星级企业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通工办〔2019〕7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的工作部署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并加强监管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如皋市总工会

                                                                       2019年10月16日

                                  南通市总工会

                               通工办〔2019〕70号

                       关于开展集体协商星级企业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集体协商质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省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苏协劳办〔2019〕3号)精神,特提出开展集体协商星级企业建设活动的意见。具体如下:

一、活动范围

职工人数50人以上,建立工会并且单独开展集体协商的企业(含民营、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同)。

二、活动目标

参加活动的企业应根据星级企业建设标准,进行自测自评、持续改进、递进建设,经评定后获得集体协商相应星级企业称号。力争至2022年,实现质效评估星级以上的集体协商建制企业(行业)达到60%以上,职工对集体协商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三、星级企业评定标准

各级工会依据《集体协商工作质效评价标准及资料目录表》(见附件2)和《集体协商工作知晓度、满意度测评表》(见附件3)对上报企业(行业)进行分级测评,符合标准的,确认为相应的星级企业(行业)。

(一)企业(行业)自评80分及以上至85分以下的,由所属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工会测评,测评得分在该分值区域的,确认为集体协商一星企业(行业);

(二)85分及以上至90分以下的,由所属县(市)区工会组织测评,测评得分在该分值区域的,确认为集体协商二星企业(行业);

(三)90分及以上的,由南通市总工会组织测评,测评得分在该分值区域的,确认为集体协商三星企业(行业)。

(四)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市总直属工作部对所属企业的星级测评,参照上述执行。

四、星级企业评定办法、备案制度和命名

参评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1月20日。

(一)评定办法

1.一星级企业的评定,由参加建设活动的企业工会据实填写《集体协商工作质效测评表》(见附件1)上报上一级工会。由企业的上一级工会负责评定;产业(系统)、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评定,由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负责;市总直属企业的评定由市总直属工作部负责。

2.二星级企业的评定,由已被评定为一星级的企业据实填写《集体协商工作质效测评表》,经企业的上一级工会签署意见后集中向县(市)区工会申请评定。产业(系统)、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和市总直属企业的评定,由企业的上一级工会(或部门)签署意见后集中向市总申报。

3.三星级企业的评定,由已被评定为二星级的企业据实填写《集体协商工作质效测评表》,并经逐级签署意见后,由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和市总直属工会工作部集中向市总申报。

(二)备案制度

对评定为集体协商一星级、二星级企业的,由有星级评定权的工会(或有关部门)于授予相应称号后15日内向上一级工会(或有关部门)报送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包括:申报表、已授予相应称号的企业名单。对评定为集体协商三星级的企业,由市总向省总有关部门报送备案材料。

(三)命名

对获得一星级、二星级称号的企业由有相应星级评定权的工会(或部门)颁发荣誉证书,获得三星级称号的企业由市总颁发奖牌。

五、具体要求

各级工会要积极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集聚各方力量,整合有效资源,共同推动集体协商星级企业建设工作,全面提升集体协商工作质效。

(一)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价工作,将其作为促进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措施,要坚持“一切依靠职工、一切为了职工”的指导方针,建立健全集体协商质效提升制度,不断扩大企业参与面、职工知晓率和职工满意度,努力使集体协商制度普惠职工、普惠企业、普惠社会。

(二)要根据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积极向参与建设的企业提供“菜单式”服务和实时性、针对性指导;要积极指导企业(行业)围绕自查自评和上级测评中反映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和提高,促进集体协商工作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深化内容、彰显成效。

(三)要加强宣传发动,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让企业和职工了解、熟悉质效评价标准,增强企业和职工依法、依程序开展集体协商的自觉性。加强对三星级企业(行业)和省级集体协商示范企业(行业)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要重视集体协商指导员、谈判员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为集体协商提质增效提供保障,对确认的省级集体协商示范和星级企业(行业)要加强宣传。

附件:1. 集体协商工作质效测评表

2. 集体协商工作质效评价标准及资料目录表

3. 集体协商工作知晓度满意度测评表

南通市总工会

2019年9月3日

附件1

集体协商工作质效测评表

评价内容

企业自评分

①职工方协商代表通过民主程序产生(2分)。②职工方协商代表结构合理,有一线职工和女职工代表;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总数超过企业用工总数5%以上的,应有其协商代表(2分)。


①组织协商代表参加相关业务培训(1分);②协商代表正常参加协商会议(1分);③80%以上职工方代表在协商中据理陈述,履职尽责(2分);④建立并实施职工协商代表述职、质询、评议、撤换等制度(2分)。


①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1分);②以劳动报酬为主要内容的专项集体协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3分);③年度内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的集体协商至少有两次(2分)。


签订集体合同(含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的集体协商,履行下列程序:①要约应约(0.5分);②会议协商(1分);③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1分);④首席代表签字(0.5分);⑤报送人社部门审查(0.5分);⑥向全体职工公布(0.5分)。


制订、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的集体协商,履行下列程序:①会议协商(0.5分);②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讨论(1分);③向全体职工公示或告知(0.5分)。


协商会议有书面记录,且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1.5分)。


集体协商结果为签订集体合同,或制作文件、会议纪要(1.5分)。


①由职工方提出的协商议题通过民主程序产生(1分);②协商议题经职工方和企业方协商确定(1分);③企业确定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管理、奖惩与裁员事项,经过集体协商(3分)。


①每次集体协商至少解决1个涉及劳动关系实质性问题(3分);②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议集体合同(含专项集体合同)草案赞成率达80%及以上(4分);③集体合同(含专项集体合同)按时续签(3分)。


①企业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2分);②企业和工会建立职工诉求表达制度(2分);③企业向职工公开集体协商结果落实情况(2分)。


①企业保障职工法定权益(1分);②职工劳动报酬水平与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相适应(3分);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权益保障和改善水平优于法律规定(2分)。


①企业无集体劳动争议案件(2分);②企业无集体合同(含专项集体合同)履行争议(1分)。


①企业无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情况(1分);②企业无劳动规章制度被认定无效或部分无效情况(2分)。


①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2分);②企业经济效益增长(2分)。


①企业依法用工(1分);②企业承担造福职工社会责任,每年为职工办实事(3分)。


职工依法履行劳动义务,月均离职率低于5%(2分)。


企业无集体协商争议,或集体协商争议经过协商解决(2分)。


职工知晓本方集体协商代表履职尽责情况(1.5分)。


职工知晓集体协商过程进展情况(1.5分)。


①职工知晓集体协商结果(1.5分);②职工知晓集体协商结果落实情况(1.5分)。


职工对本方协商代表履职尽责情况满意(2分)。


职工对集体协商过程进展情况满意(2分)。


①职工对集体协商结果满意(3分);②职工对集体协商结果落实情况满意(3分)。


职工对企业劳动关系总体状况满意(4分)。


①企业行政对集体协商结果满意(3分);②企业行政对集体协商结果落实情况满意(4分)。


企业行政对劳动关系总体状况满意(3分)。


合计得分


注:行业集体协商工作质效测评参照执行。


附件2

集体协商工作质效评价标准及资料目录表

项目

质效评价内容

资料目录

集体协商主体

10分

①职工方协商代表通过民主程序产生(2分)。②职工方协商代表结构合理,有一线职工和女职工代表;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总数超过企业用工总数5%以上的,应有其协商代表(2分)。

①产生职工代表的相关材料。②企业职工总体情况及职工代表材料。

①组织协商代表参加相关业务培训(1分);②协商代表正常参加协商会议(1分);③80%以上职工方代表在协商中据理陈述,履职尽责(2分);④建立并实施职工协商代表述职、质询、评议、撤换等制度(2分)。

①组织代表参加培训材料。②③协商会议纪要。④协商代表述职、质询、评议、撤换等制度及相关材料。

集体协商程序

15分

①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1分);②以劳动报酬为主要内容的专项集体协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3分);③年度内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的集体协商至少有两次(2分)。

①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进行日常动态化协商或正式发文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的相关材料。②集体合同。③相关集体协商材料。

签订集体合同(含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的集体协商,履行下列程序:①要约应约(0.5分);②会议协商(1分);③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1分);④首席代表签字(0.5分);⑤报送人社部门审查(0.5分);⑥向全体职工公布(0.5分)。

①要约应约书。②协商会议纪要。③职代会(职工大会)相关文件。④正式协商合同。⑤人社部门审批相关材料。⑥公示相关材料。

制订、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的集体协商,履行下列程序:①会议协商(0.5分);②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讨论(1分);③向全体职工公示或告知(0.5分)。

①制订、完善劳动规章制度时协商会议纪要。②相关职代会(职工大会)材料。③公示相关材料。

协商会议有书面记录,且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1.5分)。

相关会议纪要。

集体协商结果为签订集体合同,或制作文件、会议纪要(1.5分)。

相关合同文本、文件或会议纪要。

集体协商内容

15分

①由职工方提出的协商议题通过民主程序产生(1分);②协商议题经职工方和企业方协商确定(1分);③企业确定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管理、奖惩与裁员事项,经过集体协商(3分)。

①民主产生议题的相关证明。②职企双方就议题开展协商的会议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③就此类事项开展民主协商的会议纪要等证明材料。

①每次集体协商至少解决1个涉及劳动关系实质性问题(3分);②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议集体合同(含专项集体合同)草案赞成率达80%及以上(4分);③集体合同(含专项集体合同)按时续签(3分)。

①集体合同。②相关职代会(职工大会)决议。③近两届集体合同(含专项集体合同)。

保障和改善职工权益

12分

①企业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2分);②企业和工会建立职工诉求表达制度(2分);③企业向职工公开集体协商结果落实情况(2分)。

①相关制度文件。②建立相关机制证明材料。③企业在职代会(职工大会)上报告或用其他形式公开证明材料。

①企业保障职工法定权益(1分);②职工劳动报酬水平与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相适应(3分);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权益保障和改善水平优于法律规定(2分)。

①②③集体合同文本和企业经营情况报表。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10分

①企业无集体劳动争议案件(2分);②企业无集体合同(含专项集体合同)履行争议(1分)。

①②上级测评方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①企业无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情况(1分);②企业无劳动规章制度被认定无效或部分无效情况(2分)。

①②上级测评方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①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2分);②企业经济效益增长(2分)。

①②企业近两个财务周期经营情况报表。

和谐劳动关系

8分

①企业依法用工(1分);②企业承担造福职工社会责任,每年为职工办实事(3分)。

①上级测评方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②企业为职工办实事相关证明材料。

职工依法履行劳动义务,月均离职率低于5%(2分)。

职工月离职率相关材料。

企业无集体协商争议,或集体协商争议经过协商解决(2分)。

上级测评方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职工知晓度

6分

知晓本方集体协商代表履职尽责情况(1.5分)。

调查问卷

知晓集体协商过程进展情况(1.5分)。

调查问卷

①知晓集体协商结果(1.5分);②知晓集体协商结果落实情况(1.5分)。

调查问卷

职工满意度

14分

对本方协商代表履职尽责情况满意(2分)。

调查问卷

对集体协商过程进展情况满意(2分)。

调查问卷

①对集体协商结果满意(3分);②对集体协商结果落实情况满意(3分)。

调查问卷

对企业劳动关系总体状况满意(4分)。

调查问卷

企业满意度

10分

①对集体协商结果满意(3分);②对集体协商结果落实情况满意(4分)。

调查问卷

对劳动关系总体状况满意(3分)。

调查问卷

注:行业集体协商工作质效评价标准及资料目录参照执行。

附件3

集体协商工作知晓度满意度测评表

1.集体协商工作职工知晓度和满意度测评表

评价项目

职工知晓度

职工满意度

了解

基本了解

不了解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1.本方协商代表履职尽责情况







2.集体协商过程进展情况







3.集体协商结果







4.集体协商结果落实情况







5.企业劳动关系总体状况

/

/

/




备注

如某项选择“不了解”,该项即为“不满意”。

注:①了解、基本了解视为了解,满意、基本满意视为满意;知晓度、满意度测评小于60%不得分;60%至80%得对应分值的一半;大于80%得对应分值。②行业集体协商工作职工知晓度和满意度测评参照执行。

2.集体协商工作企业满意度测评表

评价项目

企业满意度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1.集体协商结果




2.集体协商结果落实情况




3.企业劳动关系总体状况




注:①满意、基本满意视为满意;满意度测评小于60%不得分;60%至80%得对应分值的一半;大于80%得对应分值。②行业集体协商工作企业满意度测评参照执行。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