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总工会
如皋市总工会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3-02-06 15:4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总工会,各系统(行业)工会联合会、直属工会,市总机关相关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江苏省总工会《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苏工办〔2023〕11 号)要求,为加强对工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资源手段,全力做好工会安全生产工作,市总工会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顾卫国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

副组长:许益飞  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章  军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苏小燕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陈光荣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张  峰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成  员:组织部、权益保障部、财务资产管理部、办公室、劳动和经济工作部以及市总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二、主要职责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南通及如皋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研究确定贯彻落实意见;

(二)研究、协调、解决全市工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协调推动全市工会系统相关部门、行业、直属工会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统筹做好市委、市政府对工会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组织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巡查督查工作;

(五)指导下级工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六)研究涉及工会安全生产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领导小组全面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组长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其他副组长负责分管条线安全生产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负责协调落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要求

市总工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委、省政府和南通、如皋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工会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发挥好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镇(区、街道)总工会、系统(行业)工会联合会、直属工会等可结合各自实际建立相应工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并切实发挥作用。

                                                 如皋市总工会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