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街道)总工会,各系统(行业)工会联合会、直属工会,市总机关相关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江苏省总工会《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苏工办〔2023〕11 号)要求,为加强对工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资源手段,全力做好工会安全生产工作,市总工会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顾卫国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
副组长:许益飞 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章 军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苏小燕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陈光荣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张 峰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成 员:组织部、权益保障部、财务资产管理部、办公室、劳动和经济工作部以及市总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二、主要职责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南通及如皋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研究确定贯彻落实意见;
(二)研究、协调、解决全市工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协调推动全市工会系统相关部门、行业、直属工会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统筹做好市委、市政府对工会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组织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巡查督查工作;
(五)指导下级工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六)研究涉及工会安全生产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领导小组全面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组长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其他副组长负责分管条线安全生产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负责协调落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要求
市总工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委、省政府和南通、如皋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工会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发挥好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镇(区、街道)总工会、系统(行业)工会联合会、直属工会等可结合各自实际建立相应工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并切实发挥作用。
如皋市总工会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