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总工会
关于开展2022年集体协商“秋季要约”集中行动的通知
来源: 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2-09-29 17:0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总工会,各系统(行业)工会联合会,各直属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国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南通市总工会通知精神,决定从9月下旬至11月中旬在全市各类企业、区域、行业中组织开展集体协商“秋季要约”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体协商理念,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就共同关心、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开展协商,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在稳定职工就业岗位、协调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关系、维护劳动关系领域政治安全中的重要作用,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具体安排

(一)要约范围:尚未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一线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的企业;需要新签或续签集体合同的企业、行业(区域);新业态行业(企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

(二)要约重点:要结合实际开展集体协商,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通过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并以岗位和业绩为价值导向,与岗位创新能力、职业技能水平和个人业绩贡献紧密挂钩,通过优化奖励等方式,激发产业工人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切实提高一线产业工人和高技能人才的待遇;生产经营效益一般的企业,可以重点围绕工资收入水平、正常增长、支付保障等内容开展协商;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根据企业经济效益情况,通过协商采取调整薪酬、灵活安排工作时间、轮岗轮休、组织培训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做到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要大力推动在新就业形态行业(企业)中开展集体协商,最大限度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要约形式:要以协商主体双方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秋季要约”行动,稳定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各级工会可以采取集体协商实操展示、集体协商竞赛等手段,加强集体协商工作的培训。采取单独、分片、集中要约等形式,推动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同时要做好对本地区集体合同履约的监督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把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与职工共渡难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

   (二)各级工会要广泛征求和收集广大职工的意见建议,根据职工的合理诉求提出协商要约,开展集体协商。要督促引导企业和企业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要约,通过协商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助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各级工会要加强信息联动,完善协商机制,要全面了解和掌握辖区行业(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情况,适时开展专题工作会,推动集体协商工作顺利开展。要积极利用辖区内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凝聚协商共识,为集体协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请各单位将开展集体协商“秋季要约”行动的情况总结于11月20日前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联系人:舒 荣,电话:13912206566。

邮箱:375026277@163.com

                          如皋市总工会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