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医疗保障局
索引号: 01422630X/2015-00056
分类: 物价    通知
发布机构: 物价局
文号: 皋价发〔2015〕104号
成文日期: 2015-08-17
发布日期: 2015-08-17
有效性:
名称: 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改革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改革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5-08-17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改革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医〔2015〕2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有关医疗机构要按照省物价局文件要求,自主合理制定和调整价格,并在五个工作日前向市价格主管部门填报《医疗机构制剂报送信息表格》,并做好价格公示、明码标价及宣传解释工作。

二、有关医疗机构应加强制剂价格管理,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合理制定或调整制剂价格,及时准确报送价格信息,严格规范价格行为。

附件:《关于改革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医〔2015〕214号)

如皋市物价局

2015年8月13日

苏价医[2015]21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