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参保登记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子项名称:单位参保登记
◆服务对象
用人单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
◆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
(二)网上办理或联办建立登记
◆申请材料明细
(一)窗口(网上)办理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实现政务数据共享的可不提供)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 单位首次新参保需提供单位开户银行账户信息
(二)联办建立登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一)窗口(网上)办理流程
1、申办人携带申报材料至当地经办机构窗口(或网上根据提示提交材料)办理;
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3、审核通过的,即时办理参保登记,并反馈办理结果。
(二)联办建立登记流程
1、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等时,同步完成社会保险登记;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接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换的数据;
3、根据数据直接办理参保登记。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温馨提示
(一)参保登记含新参保、暂停参保、注销登记、单位拆分、合并、分立等相关内容;
(二)该事项可与人社部门协同办理,一窗受理,部门联办。
二、职工参保登记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子项名称:职工参保登记
◆服务对象
用人单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
(二)网上办理
◆办理材料明细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
(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下同)
备注:1、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④在职转退休的,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2、参保人员死亡的,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办理流程
(一)申办人携带申报材料至当地经办机构窗口(或在网上根据提示提交资料)办理;
(二)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三)审核通过的,即时办理参保登记,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温馨提示
(一)职工参保登记包括职工因调动、工作变动、死亡、出国定居、参军、退休等发生的参保状态变更登记;
(二)该事项可与人社部门协同办理,一窗受理,部门联办。
三、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子项名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服务对象
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
(二)网上办理或掌上办理
◆办理材料明细
有效身份证件
备注:在校生需由学校统一提供学生花名册
◆办理流程
(一)申办人携带申报材料至居住地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医保或社保经办服务窗口(或在网上根据提示提交资料)办理;
(二)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三)审核通过的,即时办理参保登记,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温馨提示
全市推进“新生儿一件事”改革,新生儿申报户口后,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在医保信息系统完成参保登记后,由系统自动发送信息提醒缴费。
四、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子项名称: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服务对象
信息发生变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
◆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
(二)网上办理
◆办理材料明细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材料等对应辅助材料。
◆办理流程
(一)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变更材料,至当地经办机构(或在网上根据提示提交资料)办理;
(二)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三)审核通过的,即时办理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温馨提示
(一)参保单位应无欠费、断缴等情况;
(二)该事项可与人社部门协同办理,一窗受理,部门联办
五、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子项名称: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服务对象
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
(二)网上办理或掌上办理
◆办理材料明细
(一)单位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二)个人申请:有效身份证件
备注: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需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无需提供变更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一)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变更材料,至当地经办机构(或在网上根据提示提交资料)申请办理;
(二)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三)审核通过的,即时办理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温馨提示
该事项可与人社部门协同办理,一窗受理,部门联办。
六、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子项名称: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服务对象
参保状态变更(暂停和终止)或信息变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
(二)网上办理或掌上办理
◆办理材料明细
有效身份证件
备注: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的需提供对应辅助材料。
◆办理流程
(一)申办人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至当地经办机构(或在网上根据提示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并填写相关表格;
(二)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三)审核通过的,即时办理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温馨提示
居民医保信息变更包括一般信息变更和参保状态变更(包括暂停和终止)。
七、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子项名称: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
◆服务对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
◆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
(二)网上办理
◆办理材料明细
(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人员缴费明细或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办理流程:
(一)窗口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申报材料至当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3、根据审核通过的材料办理缴费基数申报手续,出具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明细表,申请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反馈办理结果。
(二)网上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在网上提交缴费基数申报表,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并反馈结果。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
该事项可与人社部门协同办理,一窗受理,部门联办。
八、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子项名称: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服务对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
◆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
(二)网上或掌上办理
(三)自助办理
◆办理材料明细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介绍信或单位电子秘钥)
◆办理流程
(一)窗口办理
用人单位经办人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材料,在窗口查询。
(二)网上或掌上办理
用人单位经办人在网上或掌上,通过手工录入单位相关信息及密码或电子秘钥登系统进行查询。
(三)自助办理
用人单位经办人可凭身份证或单位电子秘钥,在自助查询机上查询。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子项名称: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服务对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
(二)网上或掌上办理
(三)自助办理
◆办理材料明细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办理流程
(一)窗口办理
参保人员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在窗口查询。
(二)网上或掌上办理
参保人员凭社保卡号或身份证号在网上或掌上查询。
(三)自助办理
参保人员凭社保卡在自助查询机上查询。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十、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子项名称: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服务对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一)参保人员死亡;
(二)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三)一次性支取养老金人员进行清退的。
◆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
(二)网上办理
◆办理材料明细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备注:因死亡支取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主动放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保关系的情况说明;一次性领取养老金人员进行清退的,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金核定表。
◆办理流程
(一)申办人携带相关申报材料至当地经办机构窗口(或在网上根据提示提交资料)办理;
(二)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三)审核通过的,办理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手续,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十一、出具《参保凭证》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子项名称:出具《参保凭证》
◆服务对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退休、退职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
(二)网上或掌上办理
(三)自助办理
◆办理材料明细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办理流程
(一)窗口办理:
1、申办人携相关证件至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出手续;
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3、审核通过的,生成并出具《参保凭证》,申请人核对并签字确认。
(二)网上、掌上或自助办理
1、申办人在网上、掌上或自助一体机上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出手续;
2、参保人核对个人帐户余额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温馨提示
该事项由转出地经办机构受理。
十二、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子项名称: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服务对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退休、退职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
(二)网上或掌上办理
◆办理材料明细
(一)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二)转出地开具的《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
◆办理流程
(一)申办人携带有效证件和《参保凭证》至转入地经办机构窗口(或网上、掌上)申请办理;
(二)转入地经办机构核实身份信息和《参保凭证》,符合办理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联系函》,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三)转出地经办机构接收《联系函》,在10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信息表》,同时划转个人账户余额;
(四)转入地经办机构接收《信息表》,同时接收个人账户资金,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划转,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513-87286151
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窗口地址: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医疗保障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