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和《如皋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市医疗保障局对本年度局重点工作做了筛查,本年度暂无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特此公布。
如皋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