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认定如皋新皋桥中医诊所、南通普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何庄易买得店、如皋市名宿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基本符合定点条件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南通市区基本照护保险定点照护服务机构协议管理试行办法》(通人社规﹝2016﹞16号)、《关于调整完善医疗(照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通人社规﹝2018﹞24号)、《关于建立全市统一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通人社医﹝2018﹞28号)、《关于调整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有关规定的通知》(通医保发﹝2019﹞14号)规定,经过受理、材料审核、现场评估等程序,认定如皋新皋桥中医诊所、南通普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何庄易买得店、如皋市名宿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基本符合定点条件,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凡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如皋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综合科反映,联系电话: 0513-87286190,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我中心将对符合纳入协议管理条件的医药(照护)机构予以认定纳入医疗(照护)保险协议管理。
如皋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