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艳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征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筹资的问题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采取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坚持筹资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按年度进行动态调整。因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新医药新技术的广泛运用,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医疗费用持续增长、居民医疗需求逐步释放和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的大背景下,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合理调增,才能有效支撑制度功能长期稳定发挥,切实减轻参保患者就医负担。
2020年1月1日起,南通大市范围内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度。现行城乡居民医保征收标准均由南通市统一
制定并发文。以2020年为例,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1280元,其中居民个人缴纳420元,占比为32.8%,其余资金由财政补助830元和医保统筹30元构成,占比达67.2%。目前,财政补助是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最主要的来源。
此外,为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医保待遇,政府对这部分人群的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实施全额补助政策。2020年,我市对5万余名规定对象补助参保资金4900余万元。
二、关于加大宣传、提高参保覆盖率的问题
为了提升全民参保积极性,我局多措并举强化医保政策宣传,持续推进参保扩面。
一是采取广播、标语、横幅、传单画册等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向社会宣传医保的重要性,让群众对医保制度有直观且深刻的认识,让其切实认识到医保的惠民性,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充分利用如皋电台“医保之声”、“如皋医保”微信公众号、《扬子晚报(如皋版)》医保专栏等平台,多频次宣讲医保政策,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
三是积极开展医保政策乡镇行、社区行、企业行、广场行等“医保政策万里行”系列宣传活动,每月定期开展“医保公众开放日”活动,推动政策普及“零距离”,确保医保政策更加精准落地。
三、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渠道的问题
为便于群众缴纳医保费用,我局联合税务部门,为群众提供了多种网上(掌上)医保缴费渠道:微信及支付宝的“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南通医保”APP等,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医保缴费。
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市的如皋市农商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的柜面均可缴纳医保费用。税务部门已安排专人对各经办银行对网点加强培训指导,确保群众能顺利缴费。2021年,税务部门将联合如皋市农商行,在各村居代办点增设“融合POS机”,方便缴费人刷卡或存折缴费。
四、关于医保目标任务下达的问题
为全面实现“全民参保”的目标任务,我市认真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清查,根据各镇(区、街道)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就业人口等指标,分解医保征缴目标任务,压实各镇(区、街道)及各有关单位主体责任,并通过定期发文通报等方式公布各镇(区、街道)参保扩面缴费进展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强化与税务、财政、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进一步抓好群众的调查摸底,完善医保参保数据清册,及时掌握人口及企业用工情况的动态变化,科学合理确定年度参保考核指标。
感谢您对如皋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如皋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