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医疗保障局
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249号建议的答复
汤雯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医保签约就诊机制,便于门诊费用报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调整统一全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通医保发〔2019〕70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已取消原市内参保人员签约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就近选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数量规定。我市参保群众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就近选择定点机构进行就诊。
今后,我局将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力度,让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医保政策的调整情况,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感谢对如皋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如皋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