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医疗保障局
如皋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案件通报(一)
来源: 如皋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9-22 10:4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如皋建设医院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案

经查,2019年12月如皋建设医院以“免费体检”名义为朱某某等35名未实际住院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住院手续,伪造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医嘱等医学文书,虚构医药服务项目,并使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结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计67499.08元,构成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违法行为。

骗取的医疗保险基金67499.08元由该院退回基金账户,2023年01月,如皋市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该院处骗取金额3倍的罚款,并责令当事人暂停责任科室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二、如皋市丰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松鹤堂店串换药品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案

经查,2023年1月如皋市丰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松鹤堂店将西洋参等不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支付范围的中药饮片串换为黄芪等支付范围内药品,通过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进行联网结算,医疗保障基金支出1197.4元,构成串换药品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

2023年3月,如皋市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责令当事人退回医疗保障基金损失1197.4元,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

三、如皋市江安镇陈严村卫生室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案

经查,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如皋市江安镇陈严村卫生室使用参保人医疗保障凭证串换药品,支出医疗保障基金418.67元;协助参保人员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支出医疗保障基金688.47元;参保人未实际就医,该卫生室虚记药品和诊疗费用支出医疗保障基金4669.12元。构成串换药品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协助他人冒名就医购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违法行为。

2023年5月,如皋市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责令该卫生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合计5776.26元,罚款16491.44元。

四、卢某某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案

经查,卢某某于2023年3月16日,在参保人员丁某某等三名参保人员(医疗救助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别使用三人的医疗保障凭证在如皋市某医院以代丁某某等三人购药为名购买黄葵胶囊各5盒,医疗救助基金支付合计450.15元,构成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违法行为。

2023年5月,如皋市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责令卢某某退回骗取的医疗救助基金450.15元,处骗取金额3倍的罚款,暂停卢某某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

五、如皋市东陈镇刘杨村卫生室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案

经查,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如皋市东陈镇刘杨村卫生室在参保人未实际就医的情形下,使用参保人医疗保障凭证,虚记药品和诊疗费用,支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477.59元,医疗救助基金488.02元,合计2965.61元,构成通过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的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违法行为。

2023年8月,如皋市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责令该卫生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2965.61元,处骗取金额3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