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近期,4家定点零售药店因以药换保健品或医疗器械用品等被暂停医疗保险服务,现予以通报:
一、如皋市仁源大药房
2022年7月3日至7月4日,参保人员马某、陈某等5人分别购买珍珠明目滴眼液、体温计、甲钴铵胶囊等,该药店为其串换为强力枇杷露、盐酸西替利唪片、咳清胶囊等药品进行刷卡结算。根据定点机构服务协议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追回违规费用378元,并处以违约金10000元,诚信信用记36分,自2022年8月22日起暂停医疗保险服务3个月。
二、如皋市万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港城药房
2022年7月13日,参保人员张某购买麦金利鱼油DHA藻油软胶囊、魔音罗汉果糖、庆大霉素普鲁卡因维B12胶囊,该药店为其串换为强力枇杷露、莫匹罗星软膏、健胃消食口服液进行刷卡结算,其中麦金利鱼油DHA藻油软胶囊给家人使用。根据定点机构服务协议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追回违规费用414元,并处以违约金10000元,诚信信用记34分,自2022年8月22日起暂停医疗保险服务3个月。
三、如皋市益昌大药房
2022年6月30日,参保人员张某购买肾骨片、伸筋片、阿莫西林胶囊给家人使用,该药店为其串换为噻托溴铵粉雾剂、大活络丸等药品进行刷卡结算;2022年7月3日,参保人员单某购买蛋白粉2罐,该药店为其串换为珍芪补血口服液、伸筋片、氧氟沙星滴眼液进行刷卡结算。根据定点机构服务协议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追回违规费用552元,并处以违约金10000元,诚信信用记30分,自2022年8月26日起暂停医疗保险服务3个月。
四、如皋市丰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蒲药店
2022年7月7日,参保人员魏某购买医用脱脂棉纱布,该药店为其串换为抗骨增生胶囊进行刷卡结算。根据定点机构服务协议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追回违规费用39元,并处违约金10000元,诚信信用记30分,自2022年8月26日起暂停医疗保险服务3个月。
各定点零售药店必须严格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政策及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按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医保药品销售、医保费用结算等服务,不得以“串换”、“冒名”的方式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医疗保障基金包括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各定点零售药店应以案为鉴,认真学习医保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诊疗和就医行为,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