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取消如皋市纪庄大药房有限公司医疗保险服务资质的公示
市各有关单位,参保对象: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如皋市纪庄大药房有限公司(P32068202182)协议期内申请中止医保联网结算超180天,仍未提出继续履行医保协议,拟取消医疗保险服务资质,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4日。如对公示机构有异议的,可以进行举报。举报电话: 0513-87286190。
联系地址: 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C411室,如皋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综合科。
经公示无异议的,我中心将对该药店终止(解除)医保协议。
如皋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