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医保参保结构。
1.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为目标,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人员结构,鼓励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
2.深化企业开办医保参保登记“一件事”改革,采取精准措施引导应保尽保、优化结构。
3.完善政策措施,优化缴费服务,以灵活就业人员及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等人员为重点,推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和参保质量优化提升。
二、完善待遇保障机制
1.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健全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完善统一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保障制度,巩固稳定医保住院保障水平。
2.完善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健全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和实时共享机制,实施分层分类救助。
3.优化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扩大“情暖皋城 照护万家”的品牌效应,全面打造“机构照护、居家服务、照护补助、器具支持、预防管控”五位一体长期照护保险服务体系。
4.健全基本医保与补充医保有效衔接、互为补充的政策体系,推广“江苏医惠保1号”,提供多层次制度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保障需求。
三、深化支付方式改革。
1.落实省、市DRG支付方式改革行动计划,统筹推进总额管理和付费方式改革。
2.加强定点医药机构月度总额预警力度,多渠道沟通,点对点下发预警告知书,促进定点医药机构有序、高效使用医保基金,防范基金支付风险。
四、推进药品耗材招采改革。
1.全面执行阳光采购制度,深化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加强集中带量采购成果落地监测,促进集中带量采购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余留用政策,激励医疗机构合理使用中选产品。
2.深化价格综合治理,建立目标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加强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监管,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治理规范化水平。
五、加大基金监管力度。
1.健全基金监督检查制度,完善日常巡查、飞行检查、交叉检查、专家审查等相结合的多形式检查制度,形成全方位监管格局。
2.开展专项稽查,针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检查多”“收费高”“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偏高”等问题开展专项行动,重点加强“药品进销存”“医保目录外药品使用”等领域监管。
3.提升智能监管质效,实行医保“互联网+监管”,对定点医药机构疑点问题现场核查率达100%。
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
1.深化“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常态化开展专题培训、技能练兵,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水平。
2.规范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和窗口建设,执行全省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健全“一站式服务”。
3.强化医保宣传,借助新媒体平台,办好医保政策“微讲堂”,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医保政策宣传更接地气。
(七)加强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1.推进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数据治理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
2.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推广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推进医保移动支付,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
3.持续提升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质效,支持“互联网+”医药服务等新业态医药服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