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614X/2018-00024 | ||||
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下原镇 | ||||
文号: | 原政发〔2018〕36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4-23 | ||||
发布日期: | 2018-04-23 |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印发《下原镇“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年的活动要求,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经镇安委会研究,决定“五一”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印发《下原镇“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如皋市下原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0日
下原镇“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预防“五一”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镇各村(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旅游及服务等行业领域企业。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1.检查时间:4月23日-4月30日
2.检查方式: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村(居)、部门负责督促整改并复查。检查由各村、各片、各条线分别牵头组织实施,镇安委会对各村(居)、各部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内容
企业要立足本身,全面开展自查,可聘请专家对企业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和岗位进行检查。村(居)、部门负责督促整改并复查。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
四、责任分工
1.各片、村(居)由片长和村主要负责人带队对所在片、所在村(居)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2.由主分管城建的领导带队,镇建设服务中心组织对建筑施工、在建工程、液化气站等进行安全检查;
3.由分管教育的领导带队,镇教育管理中心组织对各类学校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保卫、校舍安全、学生食堂安全;
4.由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农贸市场、锅炉、压力容器及行车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5.由分管社会事业的领导带队,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组织对农家乐、网吧、敬老院等进行安全检查;
6.由分管交通的领导带队,镇公路管理站组织对道路、桥梁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7.由分管卫生的领导带队,镇卫生所负责组织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安全检查;
8.由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带队,镇安监所组织对化工厂等重点监管企业、烟花爆竹经营点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9.由分管供电的领导带队,镇供电所组织对电力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10.由主管政法的领导带队,镇派出所组织对防火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11.由主分管工业经济的领导带队,镇企业服务中心和安监所组织对规模企业进行检查;
12.由主分管农业、农水、兽医站的领导带队,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对设施农业、农电车口、农药化肥经营点进行检查;由水利站牵头对在建水利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兽医站牵头对屠宰场、养殖场进行安全检查;
13.镇主要领导带队,镇安委会、纪委参与对全镇各部门、村(居)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各村(居)、部门主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深入生产一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并留存检查照片。
(二)全面检查,监管到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检查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办整改,形成闭环监管。
(三)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要把“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当前开展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年”活动相结合,加强检查督导,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四)加强应急,严格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重要岗位要实行双岗值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各村(居)、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方案事项,立即组织落实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将安全生产检查表,检查小结、检查照片(务必提供主分管领导带队督查的照片)于5月8日前报至镇安委办。联系人:成倩 联系电话:8771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