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省政府提出的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和农业装备智能化绿色化提升行动,全面提升特色农机化水平,根据皋农发[2023]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3年底,全镇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达70%以上。推广特色农机具30台套,花生种植、收获机械4台套,油菜种植、收获机械4台套,新建花生生产机械化试验基地和蔬菜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各1个。
二、工作要求
1.组织推动,压实责任。镇成立以主管农业的领导为组长,分管农业的领导为副组长,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镇特色农业机械化、花生油菜机械化工作目标、推进措施、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特色农业机械化的覆盖率。
2.围绕短板,补齐装备。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找准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林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业等五大领域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发展薄弱环节的特色农业机械装备。全镇重点发展:一是渔业投饵机、水质调控、起捕、吊运机械;二是林果业中植保、除草、修剪、果实采收等环节机械;三是蔬菜基地的精量播种耕整地机械;四是花生油菜种植、收获环节农业机械。
3.示范引领,提高服务。积极培育花生生产机械化试验基地和蔬菜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鼓励村集体牵头开展特色农机社会化服务,引导设施蔬菜、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林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特色农机主体,多形式开展特色农机社会化服务;积极做好花生油菜在种植、收获环节农业机械的示范作用。
三、市级政策奖补
市安排40万元,对新增花生种植、收获机械并投入使用的主体,给予实际负担80%的作业补助,单个主体最高奖补限额5万元;对新增油菜种植机械、收获装置并投入使用的主体,给予实际负担30%的作业补助。单个主体单个环节限补1台。
市安排90万元,用于建设花生生产机械化试验示范基地和蔬菜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对花生种植面积达40亩、新增种植、收获机械实际负担不少于10万元、耕种收实现机械化的试验示范基地,给予10万元奖补;对花生种植面积达20亩、新增种植、收获机械实际负担不少于5万元、耕种收实现机械化的示范基地,给予5万元奖补。对蔬菜种植面积达40亩、新增种植、收获机械、实现生产机械化的示范基地,给予实际负担70%的奖补,单个主体最高奖补限额30万元,通宝实施“宜机化”改造的,单个主体最高奖补限额50万元。
四、镇级奖补
镇财政安排15万元资金用于全镇特色农机化薄弱环节建设。对2023年建成花生生产机械化试验基地和蔬菜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经市级验收通过的,每个基地(中心)各奖补2万元;农业物联网示范企业,经市级验收通过的,对购置农产品监测因子、传导设备等给予70%奖补;推广特色农业机械,包括设施农业特色机械、渔业特色农业机械、林果业特色农业机械等(相关品目见附件2),对购机主体按发票总额的70%给予奖补(与上级购机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五、考核方法
1.考核时间: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2.特色农业机械种类:详见附件2
3.考核办法:一是主体提供购机发票复印件、机具照片报送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二是镇级对购机主体现场核实发票、机具等;三是未完成任务的村(社区),取消镇财政奖补。
附件1:下原镇特色农机推广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特色农机品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