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信访局
如皋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如皋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0-03-23 10:4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部门的相关信息,保证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2020年度如皋市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是指本部门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本部门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务信息。经办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应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得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具体申请处理方法是:

1.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信息,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应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部门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经办人应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经办人应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处理时限。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迟不超过20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1.电视、报刊等媒体;

2.会议、文件;

3.公告栏、电子信息屏幕等;

4.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如皋市政务公开推进领导组、如皋市纪检部门投诉。

附件:如皋市信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如皋市信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公 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传 真

联系地址

申请时间

法人/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的

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

用 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质

□ 电子邮件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电子邮件

□ 传真

□ 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