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信访局
关于印发《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如皋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0-03-23 15:13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

今年是国务院《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宣传、推广《条例》修订实施以来信访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经验、成果,进一步营造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根据江苏省政府信访局通知要求及如皋市2020年信访工作要点,在全市集中开展《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0年3月上旬至6月30日。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微视频征集活动。

1.视频内容: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学习、贯彻、宣传《条例》,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创新举措、典型经验、感人故事等。

2.视频要求:作品可通过短视频、微电影动漫等多种形式展现,内容要突出亮点特色,切忌面面俱到和“公文体”“汇报腔”。时长5分钟以内。视频最低分辨率和帧速率:1280×720像素、25帧/秒,推荐分辨率和帧速率:1920x1080像素、25帧/秒。

3.参与方式:以单位形式开展,由各镇(区、街道)、各部门筛选推荐,提供作品原视频、制作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各单位提供的视频作品,市信访部门将在微信公众号上开设专栏刊发微视频作品,同时对质量较高的优秀视频作品,分别向江苏省政府信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头条号及南通市信访局门户网站进行推送。

(二)参加国家信访局主题征文活动。

1.征文内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工作经验,对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的调研思考,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权益的典型案例等。

2.征文要求:体裁不限,要求原创;字数不多于3000字;建议提供文章相关图片并配文字说明。3.参与方式: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可直接向国家信访局(邮箱:rmxf@mail.gjxfj.gov.n)投稿,在邮件中标明“纪念《条例》修订15周年主题征文”字样,并提供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稿件也可报送市信访局办公室(邮箱:rgxfj@126.com),由市信访局统一报送。

(三)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

5月份,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市信访局将进行专题部署。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回顾《条例》修订实施15年,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信访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通过线上宣传、广场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信访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新作为、新成效、新经验,以及信访干部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生动案例、感人事迹,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提高传播效率,扩大社会影响。相关宣传稿件作品将择优向国家信访局、江苏省政府信访局、南通市信访局集中推荐,并在信访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转载刊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重视本次宣传活动,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周密部署安排,精心制定方案,创新形式载体,细化活动安排,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单位宣传作品报送不少于2件。

2.全面广泛发动。要紧密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围绕活动主题和要求,积极发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参加,加强工作指导,力争多出精品佳作,全面展现如皋法治信访建设成果。

3.严格审核把关。对发布、推荐的各类稿件作品,要加强审核把关和保密审查,确保文字、数据、画面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泄密、侵权、剽窃抄袭等问题。

各镇(区、街道)、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请于7月2日前报送市信访局。报送邮箱:rgxfj@126.com,联系人:佘越剑,联系电话:0513-69891688,1377381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