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皋信联办[2015]60号
关于印发《全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
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级机关各部门:
现将《全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如皋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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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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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
请求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认真落实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根本要求,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明细部门分类处理清单,按照法定受理范围和规定程序,依法分类处理投诉请求,及时就地解决好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
二、组织领导
市成立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信访局局长杨大勇
副组长:市信访局副局长孙克千
市法制办副主任徐朝阳
市信访局副局长明小虎
市信访局副局长施俊杰
成 员: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办公室主任:市信访局复查受理科科长 张志年
成 员:市信访局办公室副主任 顾艳平
市信访局接访科 陈 俊
联系电话:87651778,15262840811;传真:87657838;电子邮箱:rgxfj@126.com。
三、时间安排和范围
时 间:7月20日至12月底。
范 围: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
四、内容和标准
(一)梳理信访投诉请求。按照信访目的,信访投诉请求可分为申请求决类、揭发控告类、信息公开类、意见建议类4类,因意见建议类问题无信访渠道以外的法定途径,故各部门须梳理前三类信访投诉请求,并按类别进行归类。要根据信访人诉求主体、具体目的,做好正常业务办理与信访、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能够通过其他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与一般信访的区分,厘清信访受理范围,为依法导入不同法定途径提供依据。
(二)明确“法定途径”分类。按权力法定要求梳理清单,明晰相关权责要求及办理程序。第一,要明确内涵。“法定途径”应包含三个要件:(1)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2)一般应具备明确的主体、时限和操作程序等要素;(3)经过该途径处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第二,要确定外延。对照以上三项标准,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对本部门本领域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涉及到的法定途径进行梳理,符合条件的法定途径一一列举出来。对信访人提出的投诉请求,能够通过信访途径以外的法定途径处理的,导入这些法定途径依法按程序处理。
(三)形成分类处理清单。对信访投诉请求,能够通过信访渠道以外的法定途径解决的,按照法定职责或权力清单,引导通过相应途径办理,形成信访投诉请求与法定途径一一对应的工作清单。不能通过以上途径解决且符合《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作为信访事项,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处理。
(四)落实宣传引导职责。一要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向社会公开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清单。二是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引导,“清单”要让群众看得懂,知晓自己的信访投诉请求“找谁办、谁必须办”。三是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使广大干部精准把握分类处理工作要求,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五、方法步骤
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共分六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动员部署(7月28日)
召开各镇(区、街道)和市级机关各部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部署会,讲清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明确工作内容,研究制定推进方案,做好信访投诉请求和法定途径的分类梳理工作,明确目标、步骤、时限、责任人。
(二)组织实施(7月29日-8月I5日)
组织业务骨干把握群众信访投诉请求依法分流的难点和规律,拟定本系统本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做到清单分类清、法律依据准、操作规程实。可参照民政部梳理的《民政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制定本部门分类清单。
(三)汇总清单(8月16日-8月20日)
各单位形成的分类清单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内容主要分三大块:一是部门的工作职能、职责。 二是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群众信访诉求分类清单。三是通过信访渠道以外的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清单。
(四)迎检工作(8月21日-8月31日)
8月25日前,做好省和南通市联席办对我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推进情况的检查准备。各镇各部门要紧扣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确保落实。市信访局统一扎口,将部门分类清单验收合格后汇总整理成册。市联席办将适时组织开展推进督查。
(五)完善清单(9月1日-11月30日)
市级机关各部门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对接,及时跟进上级的分类清单内容,进一步完善本部门清单分类工作,确保部门法定途径清单标准一致、格式一致、途径一致。
(六)公开公示(12月份)
市级机关各部门的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清单经市法制办把关后,通过电台、报纸、电视、广播、部门网站、印制宣传手册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在单位公示栏张贴工作流程图,让群众清楚自己的投诉请求通过哪个途径、按照什么程序去反映和解决,明白找谁办,如何办,畅通信访渠道,减少群众信访成本,控减越级信访。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时间紧、任务重的现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协调解决清单制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分类处理工作按计划稳妥实施。
(二)理清思路,统筹推进。准确把握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任务要求,及时梳理本部门、本单位法定途径优先清单,把应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从一般信访问题中分离出来,对导入法定途径的投诉请求,确保有人接、有人管、有人理。
(三)注重协同,加强甄别。加强与对口部门的汇报协调,完善、细化配套措施,对一些疑难复杂的投诉请求,涉及多个诉求、多个途径、多个部门的,各相关部门要充分沟通,共同做好甄别、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好“阳光信访信息系统”的信息传输功能,及时按要求做好录入和受理工作,便于部门之间整体联动,增强分类处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