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全市“三解三促”活动,根据南通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好2013年我市处级领导干部重点突出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两个条例”、“两个意见”和有关法规、政策为依据,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出发点,以信访当事人停诉息访为目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资金,对各类信访积案逐件化解,最大限度地推动“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
工作目标:确保到年底集体访积案85%化解、个体访积案90%以上化解、进京访积案95%化解。通过重点突破实现整体推进,使全市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全市信访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安排
根据中央信访联席会议工作部署,省、南通市在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中,向我市交办了部分积案,主要是2012年度实际发生的进京上访案件和重复去省集访案件。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皋办〔2011〕71号)要求,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由分工(分管)所在镇(区、街道)和部门的市领导包案处理。信访积案化解活动从今年4月开始至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阶段(4-5月)
4月上旬部署开展“领导包案化解” 活动,下发工作意见。各镇(区、街道)、市级机关相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信访积案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重点排查2012年以来重复进京上访和非正常上访、重复去省集访、重复去省缠访闹访的案件,上报给包案领导,便于包案领导掌握情况,实施交办。
(二)化解阶段(6-10月)
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对梳理出的信访积案逐案分析,查明原因,找准症结;逐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逐案制定工作措施和办理时限。多措并举,多方联动,逐案进行化解攻坚,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要求过高的教育引导到位,存在过错瑕疵的纠正弥补到位,有实际困难的救济帮扶到位,违法信访的依法处理到位,确保积案化解率达到目标要求。
(三)检查验收阶段(11-12月)
对“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围绕交办案件是否化解、处理程序是否合法、认定手续是否完备、处理结论是否准确、停诉息访的目标是否实现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单位积案化解情况将列入年度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作为评先评优依据。
三、方法措施
(一)领导包案化解疑难复杂积案。对排查出的信访积案要全部落实领导包案。省交办的重点积案,全部采取市镇两级领导包案。建立一个信访积案、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和一个解决时限的“五个一”推进机制,包案领导要包处理解决、包化解结案、包教育稳控、包停诉息访。努力做到“三个到位”,即:诉求合理的解决帮扶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
(二)因案施策、一案一策化解积案。对信访问题未终结案件,领导干部要深入分析案情,认真听取诉求,找准问题症结。对有政策依据的合理诉求,要迅速解决不留尾巴;对暂时还没有政策依据但确实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参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三)逐级协调会办化解“三跨三分离”积案。对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三跨三分离”案件,领导干部要牵头协调会办,明确案件性质,明确主体责任,明确处置意见,明确稳控责任,限期解决。
(四)信访救助化解有特殊困难积案。对依法按政策难以解决、但上访人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信访积案,领导干部要建议所在镇(区、街道)和部门加大信访救助力度。在确保不引起新的攀比和上访人承诺停诉息访的前提下,通过实施信访救助促其停诉息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积案化解取得实效,市成立“信访积案化解”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组织实施、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及化解工作,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镇(区、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充分发挥作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大督查力度。市联席会议对交办的信访积案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查,每月督查一次信访积案化解情况,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对矛盾较多、积案化解难度较大的单位,市联席办将通过挂钩督导的办法,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推动问题解决。
(三)严格考核措施。各单位要将化解信访积案责任层层分解和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对化解信访积案成效显著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积案得不到有效化解,没有达到活动目标要求的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