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吴窑镇
招租公告
来源: 吴窑镇财政办 发布时间:2025-05-21 10:3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吴窑镇人民政府招租公告

为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拟对原长庄乡政府等处房屋打包招租,现将本次招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吴窑镇原长庄乡政府大院内房屋、原国税长庄税所办公用房及原长庄供电所,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投租人条件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三、竞租方式:(1)合同签订期限为十年,全部房屋为一个标的,出租底价为前五年每年30000元,第六年到第十年租金每年增长10%;本次竞租采用一次性书面形式报价,按报价高者中标。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21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5年5月29日下午4时30分止(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吴窑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财政工作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竞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5月30日上午08时30分

地点:吴窑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财政工作办公室

六、合同签订

竞租人中标竞拍后,当日与我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支付房屋租赁款(前五年租金一次性缴纳,后五年租金每年缴纳),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日开始。

七、经营方式:由承租方报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自主组织经营。

八、承租方自行负责经营期间的所有物业、水、电、气、维修维保等相关运行费。

九、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装修及经营期间的安全责任概由承租方负责,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十、承租期满,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但承租方可优先续租,所有装修及不可移动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

十一、其他要求:

(一)房屋详细情况以现场查勘为准,现场查勘确定无误视为自愿参与竞租,未看房屋的竞租人视为对房屋现状确认认可。

(二)本次招租不接受分割租赁。

(三)合同签订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未经招租人同意不得转租,私自转租视作违约,我单位将收回房屋,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承租方对本次招租房屋负有看护管理职责,至少配备两名人员做好日常房产看护管理工作。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