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卫健委
索引号: 014226318/2018-00070
分类: 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卫计委
文号: 皋爱卫发〔2018〕4号
成文日期: 2018-03-21
发布日期: 2018-03-21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灭鼠、灭蚊、灭蝇、灭蟑突击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灭鼠、灭蚊、灭蝇、灭蟑突击活动的通知
来源: 卫计委 发布时间:2018-03-21 14:3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开展健康城市、健康镇(村)建设,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镇(村)创建成果,不断营造健康环境,有效控制老鼠、蚊子、苍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江苏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导评估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灭鼠、灭蚊、灭蝇、灭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灭鼠、灭蚊、灭蝇、灭蟑工作的范围和重点

工作范围:全市各镇(区、街道)、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居民户。

重点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浴室、旅店、宾馆、饮食行业、单位食堂、商场(含超市)、火车(汽车)站等人员聚集场所;粮库(店)、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场所、建筑工地、建筑物管线、市政管井、下水道系统、公共厕所、废品收购站、垃圾中转站(点、房、箱)、垃圾处理场、地沟、下水道、河道(水体)等易孳生病媒生物场所;住宅小区和村(居)民住宅区、公园、公共绿地、河岸(坡)和城(镇)郊结合部环境等重点地区;灭鼠的重点部位还有人防、电力、电信等重点工程。

二、职责划分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爱卫会统一协调,采取辖区负责与重点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办法。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动员全市居民共同参与。

各镇(区、街道)及所属社区、村(居)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并具体组织辖区范围内居民户、驻地单位和公共环境、无主地带等的灭鼠、灭蚊、灭蝇、灭蟑工作。各部门要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并配合好所属镇(区、街道)、社区、村(居)的灭鼠、灭蚊、灭蝇、灭蟑工作。其中:建筑工地及工地食堂由建工局负责;公共厕所、垃圾箱、垃圾中转站由城管执法局负责;医疗卫生单位由卫计委负责,并配合所属地镇(区、街道)、社区、村(居)督促落实旅馆、浴室的灭鼠、灭蚊、灭蝇、灭蟑工作;各类学校由教育局负责;各农贸市场由市场监管局负责,并配合所属镇(区、街道)、社区、村(居)督促落实饮食行业、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单位、商场(含超市)的灭鼠、灭蚊、灭蝇、灭蟑工作;车站由交通局负责;公共娱乐场所由文广新局负责;河道(水体)由水利局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其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病媒生物实施防制,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载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灭前、灭后的监测、密度调查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3月25日-4月5日。

各镇(区、街道)、社区、村(居)、各机关部门、各单位对灭鼠、灭蚊、灭蝇、灭蟑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做好宣传发动、除害员培训、室外毒饵站的修补和新建、防制设施的完善;进行环境整治,组建必要的消杀队伍。

2.药物准备阶段:4月5日-4月20日。

各镇(区、街道)统一组织药物,各部门、各单位到所属镇、街道、社区、村(居)购领药物。环卫、水利、市场、学校等部门和单位药物需求量较大的,要提前进行统计并尽早与所属街道联系。

3.药物消杀阶段:4月20日-30日。

所有部门、单位和居民要统一行动,集中投药;各镇(区、街道)、社区、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专门人员落实外环境投药。

4.检查和补课阶段:5月1日—5月10日。

各镇(区、街道)、社区、村(居)、各部门、各单位组织自查,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相应的补课措施。

5.检查和考核阶段:5月10日-20日。

市爱卫会将组织委员部门对各镇(区、街道)的灭鼠、灭蚊、灭蝇、灭蟑工作进行考核。

四、药物使用

各镇(区、街道)、社区、村(居)要动员辖区内居民在规定时间内统一行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室内外环境进行全面科学消杀。注意化学药物投放使用安全。不得擅自购置使用明令禁止的药物,禁用对人体有害的剧毒药物,不得擅自购置使用超出本市现阶段用药浓度的高毒性药物。要杜绝使用敌敌畏作为灭蝇用药的现象,以防止对周围环境和水源造成污染。灭蝇用药要根据苍蝇的生育周期,室外和公共场所每周喷洒一次,药物喷洒的覆盖率要达到100%。灭鼠用药要高度注意安全问题,严禁使用“毒鼠强”等急性灭鼠剂;食品行业(室内)、幼儿园等场所严禁投放灭鼠药;小学一般采取物理方法灭鼠,确需投药的严格实行晚投早收。各单位要杜绝使用非法制售剧毒急性灭鼠药,不使用网上出售、流动人员上门推销等非正常渠道、来源不明的药物,严防事故发生;医疗单位要作好一旦出现误食慢性鼠药中毒的处置准备,维生素K1为有效的灭鼠药解毒剂。根据近几年全市城区及各镇用药效果情况,今年我市统一使用上级推荐的药物,详见用药推荐表(药械推荐表、需求计划表及相关参考技术资料见公用邮箱:awb87513720@126.com, 密码123456)。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灭鼠、灭蚊、灭蝇、灭蟑是防止多种疾病经病媒生物传播流行的重要措施。各镇(区、街道)、社区、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鼠、蚊、蝇、蟑的危害,以及防制工作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制定相应方案,确保灭鼠、灭蚊、灭蝇、灭蟑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效果。当前,尤其要抓住春、夏季灭鼠、灭蚊、灭蝇、灭蟑的大好时机,结合4月份的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立即行动起来,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突击活动,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做到“六统一”(统一时间部署、统一药物选用、统一实施方法、统一宣传培训、统一投饵技术、统一检查验收),努力降低鼠、蚊、蝇、蟑密度。

2.落实工作经费。各镇(区、街道)、各重点责任部门要抓紧做好事前调查,充分估计灭鼠、灭蚊、灭蝇、灭蟑所需的用药量,按责任分工范围安排足够的经费。各镇(区、街道)要按每平方公里公共地段不少于4万元的标准建立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相适应的财政专项经费,经费不仅要保证满足统一集中投药和公共部位日常消杀需要,还要满足先行垫购各单位和居民户消杀用药的需要,为灭鼠、灭蚊、灭蝇、灭蟑活动提供资金上的保证。近年来,我市很多镇、村居民、农贸市场、餐饮业等重点场所反映鼠密度高,村(居)备药不足、无药可供。据统计,一些镇备药量连不饱和用药量也未达到,有些村(居)因备药太少乃至将灭鼠等药长期闲放,给鼠害造成了蔓延的机会,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镇(区、街道)的高度重视。请各镇(区、街道)、各重点责任部门认真调查摸底,对照药械推荐表,制定需求计划并及时上报,电子表于4月15日前报邮箱rgsawb@126.com,书面表加盖公章于4月20日前送至公共卫生中心1302。

各单位和居民户要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自行负担病媒生物防制费用,各镇(区、街道)、社区、村(居)要建立起正常的售药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售药工作。各重点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经费原则上由各责任部门自行安排。居民户应当对其住宅内的病媒生物进行预防控制并负担相应费用。

3.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灭鼠、灭蚊、灭蝇、灭蟑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必须动员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各镇(区、街道)、社区、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灭鼠、灭蚊、灭蝇、灭蟑的重要性和有关知识,尤其要加强对重点行业单位的职工进行宣传和培训,使广大群众了解老鼠、蚊子、苍蝇、蟑螂的危害、生态习性和灭鼠、灭蚊、灭蝇、灭蟑的方法,自觉投身到防制活动中去,形成人人参与,个个行动的良好氛围。

4.开展环境清理。各镇(区、街道)、社区、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落实《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等有利契机,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一要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对车站、港口、农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进行环境综合整治。二要疏通河道沟渠,填平坑塘洼地,修补破损的窨井盖,清理下水道、清除闲置积水。三要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开展单位和家庭卫生大扫除,清理室内外垃圾杂物,彻底清理卫生死角。环卫部门要做好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垃圾房四角内的孳生场所卫生死角清理工作,垃圾密闭存放,日产日清。各镇(区、街道)重点清除河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等部位卫生死角。四要堵塞鼠洞、堵抹缝隙、剥除卵鞘,清除鼠迹、蟑迹等。五要清除露天粪坑,改造旱厕、旧厕和简易厕所,改善生态环境,巩固除害治本措施。

5.加强物理防制。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要做好物理防制工作。一要做好防控设施的修补完善。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对防制设施情况组织一次摸底调查,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对防制设施情况组织一次摸底调查,对遗漏、破损的要及时添置、更新。防制设施可采用风幕机、鼠夹、鼠笼、粘鼠(粘蟑)板、灭捕蝇器具、电蝇拍、粘蝇纸(带、条)、蟑螂盒等器械。居民住宅区和沿河、沿围墙、绿化带、垃圾房等重点部位,要进一步合理设置、补足固定的符合标准的毒饵站,专人管理、安全投放毒饵、规范查补。粮库(店)、食品(粮食)仓库必须产设有完好的防鼠门或挡鼠板。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农贸市场、饮食行业、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单位完善挡鼠板、下水道防鼠网等防鼠设施,完善纱门、纱窗、灭蝇灯等防蝇设施,农贸市场的禽类销售点等苍蝇孳生重点部位要建立冲水槽并正常使用,减少蝇蛆(蛹)繁殖。对没有防制设施、防制设施不全或有防制设施但不使用的要进行帮助教育,督促其依法设置并正常使用;各相关部门要督促医院、学校、宾馆、饭店要进一步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力度,确保单位病媒生物防制达标。二要科学进行物理防制。要清除杂物、收藏好食物,食品仓库内粮食等食品要离墙离地10cm放置;要根据实际情况,布放防制器械:如鼠夹、鼠笼、粘鼠板、蟑螂盒、灭蝇灯、灭蝇笼、灭蚊灯等,要布放在病媒生物经常出没的场所、路线上;毒饵站(宅)要距障碍物1米以上;要查堵鼠洞,封闭建筑物与外界相通的所有孔洞,建筑物的通风孔、排水孔应安装规格为1.3×1.3cm的防鼠网,房门下沿与地面的缝隙不得大于 0.6cm;饭厅、仓库、食品储藏室下部 30cm加钉铁皮,仓库应另设 60cm高的防鼠板。

6.规范化学防制。在突击投药阶段,全市各镇(区、街道)范围内所有部门、单位和居民都要在规定时间内统一行动,集中投药。①灭鼠工作:全市统一选用溴鼠灵、溴敌隆或大隆类,分二批次连续进行饱和性投药灭鼠,覆盖率要达到100%,做到一处不漏、一户不漏,处处有人负责,不留盲区。②灭蟑工作:全市所有单位尤其是饭店、旅馆及招待所要翻箱倒柜,对有蟑房屋的内四周,橱、柜、箱、抽屉的内四周彻底清理,并普遍投药。统一使用除虫菊酯类喷洒或拍洒,务求一役达标。③灭蝇工作:室外和公共场所消杀药物选用除虫菊酯类为主的复合剂。根据苍蝇的生育周期,每周喷洒一次,药物喷洒的覆盖率要达到100%。室内杀灭成蝇可与灭蟑用药相结合,也可选用杀虫气雾剂,喷射剂用量要充足,反复多次喷杀,以达到消杀效果。④灭蚊工作:要科学、合理地使用防蚊灭蚊药品。要在环境、河道整治的基础上,对全市的对小型河道、呆沟呆塘、下水道等,投放灭蚊幼药,进行彻底灭杀和有效控制;对室内成蚊可采用药物喷洒的方法,与灭蟑用药相结合。疾控部门要加强蚊媒监测,对蚊媒密度超过预警值的,及时开展集中灭杀活动。各单位、部门如果蚊、鼠、蟑密度高,单位自行处理无法达到效果的,必要时由专业公司进行消杀。

7.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单位检查督促和考核,建立考评记录,公布考评结果,强化管理,确保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各单位要在做好灭鼠、灭蚊、灭蝇、灭蟑工作的同时及时做好记录,完善档案和本底资料,以备接受考核。市爱卫会将通过新闻媒体、通报等形式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并记入年度考核档案,列为健康城市、健康镇(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未落实预防控制措施、除害不力、病媒生物密度严重超标的要给予批评教育、通报、限期整改、直至曝光,并按《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予以处罚。对除害不力,整改不力的,将追究部门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各镇(区、街道)、市爱卫会各委员部门要及时做好总结,并将书面总结于5月底前报市爱卫办(市公共卫生中心1302)。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如皋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