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卫健委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来源: 如皋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1-10-22 17:48 累计次数: 字体:[ ]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法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 2017年11月4日修正)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规范性文件】《关于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8)38号)

办理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1份 ;

2《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1份;

3《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1份;

4新生儿父母及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1份;

5证件办理需要的其他材料(若补发或换发,还需补发遗失申明、亲子鉴定证明等相关材料),1份;

6若是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还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1份。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快递办理

如皋市如城街道解放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卫健委68号窗口

星期一到星期五: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办理

江苏政务服务网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受理

1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结

0工作日

符合法定条件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

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

0513-87529571

网上投诉渠道

12345市长热线

申请办理入口:江苏政务服务网

结果查询入口:江苏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