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卫健委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 卫计委 发布时间:2017-03-02 17:16 累计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我委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尤其是根据《关于印发如皋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皋政办法〔2016〕156号)文件精神,逐项落实工作举措,分解落实责任,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16年政务公开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况

如皋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由原如皋市卫生局、如皋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并组建,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医疗卫生监督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部门,根据市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了机关服务质量,提高了工作程序的透明度,增强了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主要在“中国·如皋”门户网站和“如皋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对外进行公布相关信息。

围绕《关于印发如皋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皋政办法〔2016〕156号)开展相关工作情况:我委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指定委法制科为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承办机构,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公开信息,具体负责相关工作;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依法、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委在去年整合原有卫生、计生网站,组建的新“如皋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其作为网上公开平台的作用,调整相关栏目,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权益的政府信息,并按照规定及时受理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获取相关信息。按要求编制市卫计委及下属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预算公开表及2015年决算信息,经审定后在网站上主动公开。及时调整行政权力,共计修改行政权力65项,在行权网上及时进行了动态调整。12月份根据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组织对本委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编制工作进行权力清单确认、编制权力清单办事指南并录入省政务平台,进一步落实便民服务措施。我委现有行政权力事项390项,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做到在行权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牵头推动下属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三院、四院等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立官方网站,集中对公布医院科室设置、就医指南、特色医疗及收费信息,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也设置网站,对外公示服务项目及许可、处罚结果。按月开展对全市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1-11月,共抽检出厂水141份合格140份,合格率99.3%,末梢水487份合格475份,合格率97.5%,前三季度的监测结果均在市卫计委网站进行了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和数量

本委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机构领导、职能职责、组织机构、行政审批办事条件、相关业务信息、行政处罚程序、管理制度等几大类。2016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28条(其中行政许可公布799条、行政处罚公布39条)。

  (二)公开途径

  根据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要求,主要依托“如皋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中国.如皋”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和依申请公开系统,集中管理我委的公开信息,并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建立索引目录,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

三、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委未收到申请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情况

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专人配备电脑等相关设备用于开展此项工作。我委无收费项目。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信息是否属公开范围把握上还不一定准确,有些还不够规范等,需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将继续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梳理本委信息,及时提供和发布,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加强网站建设。通过提高网站服务功能,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加强政府信息相关查询功能和内容,降低公众查询成本,提高网上服务效率。三是通过各种形式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从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