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卫健委
索引号: 014226318/2023-00031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如皋市卫健委
文号: 皋卫健发〔2023〕11号
成文日期: 2023-02-07
发布日期: 2023-02-1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明确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我市儿童免疫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我市儿童免疫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如皋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3-02-14 14:09 累计次数: 字体:[ ]

皋卫健发〔2023〕11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我市儿童免疫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减少水痘所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防范水痘聚集性疫情,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于2023年1月1日起将水痘病毒活疫苗纳入我省儿童免疫规划,实施水痘减毒活疫苗2剂次免疫策略。为切实做好我市水痘减毒活疫苗免疫接种相关工作,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将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我省儿童免疫规划的通知》(苏卫疾控〔2022〕54号)和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转发<关于将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我省儿童免疫规划的通知>的通知》(通卫疾控〔2022〕41号),现将《如皋市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统筹解决接种所需资源,做好宣传、培训、实施工作。

(此页无正文)

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7日

如皋市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降低我市水痘发病率,减少水痘聚集性疫情,确保2023年1月1日起平稳有序、规范推进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将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我省儿童免疫规划的通知》(苏卫疾控〔2022〕54号),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到2025年底,以镇(区、街道)为单位,辖区适龄儿童水痘减毒活疫苗常规免疫第1剂次接种率≥95%,第2剂次接种率≥90%。

2.进一步降低水痘发病率,有效控制托幼机构和学校水痘疫情。

二、接种对象

2023年1月1日起,全市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实施水痘减毒活疫苗2剂次免疫策略,免费接种6周岁以下(2017年1月1日后出生)已纳入江苏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管理且居住满2个月以上适龄儿童。

三、免疫程序

(一)常规免疫接种程序:12月龄-18月龄儿童接种第1剂,4周岁儿童接种第2剂。2剂间接种间隔不小于3个月。

(二)适龄儿童到龄未按常规免疫接种程序完成水痘减毒活疫苗接种者:按程序间隔尽快补足相应剂次,无需重新全程接种。

具体补种要求如下:

1.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儿童,无水痘减毒活疫苗免疫史者,免费接种2剂次,接种间隔不少于3个月;接种1剂次者,免费接种1剂次,接种间隔不少于3个月。

2.2019年1月1日后出生儿童,12月龄-18月龄免费接种第1剂,超过18月龄无水痘减毒活疫苗免疫史者应尽快补种第1剂,达4周岁月龄接种第2剂,接种间隔不少于3个月。

3.接种2剂次或既往有水痘患病史儿童,不再接种。

四、接种方法

水痘减毒活疫苗剂量0.5ml,上臂外侧三角肌处,皮下注射。

五、接种原则

1.按照“分类实施、知情同意、居住地管理”的原则,为符合免疫程序的适龄儿童免费接种水痘减毒活疫苗。

2.实施接种的预防接种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询问了解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告知受种者监护人所接种的疫苗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现场留观等注意事项,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3.对符合本实施方案“接种对象”的适龄儿童不得使用非免疫规划水痘减毒活疫苗替代免疫规划水痘减毒活疫苗。

4.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同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时(含补种),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

六、流通使用

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全市儿童免疫规划后,疫苗管理、通知登记、接种记录、信息上报、报表统计等相关工作,执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要求。纳入儿童免疫规划的水痘减毒活疫苗最小外包装显著位置,应有“免费”字样和“免疫规划”专用标识。免疫规划水痘减毒活疫苗,不得作为非免疫规划疫苗进行收费接种。

七、实施进度

1.2022年11月-12月中旬:广泛组织公众宣传,市卫健委组织开展全市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各镇(区、街道)卫生所完成辖区适龄儿童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工作,制定上报辖区水痘减毒活疫苗使用计划,市疾控中心负责将疫苗冷链配送至各镇(区、街道)卫生所。

2.2022年12月下旬:各镇(区、街道)卫生所合理安排各年龄组儿童接种时间,通知适龄儿童接种。

3.2023年1月起:启动适龄儿童水痘减毒活疫苗接种工作。

4.2023年7月:市卫健委组织督导和评估适龄儿童水痘减毒活疫苗接种实施效果。

八、工作实施

(一)开展人员培训

市卫健委组织开展多层次、高密度、全覆盖的水痘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调整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水痘减毒活疫苗接种工作中的接种实施、疫苗与冷链管理、不良反应监测与处置、风险沟通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市疾控中心做好技术支持与指导,确保接种工作顺利实施。

(二)规范接种

各镇(区、街道)卫生所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江苏省疫苗接种方案》(2021年版)《江苏省预防接种操作手册》的要求,掌握疫苗说明书中有关接种禁忌、慎用和注意事项,做好健康询问与接种前告知、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制度、扫码接种,确保疫苗接种全程可追溯,避免接种差错事故。

(三)疫苗与冷链管理

市疾控中心与各镇(区、街道)卫生所严格按照水痘减毒活疫苗说明书上的贮藏条件进行储存和运输。接收水痘减毒活疫苗时,应核对疫苗实物的批号与数量,确认与发货单位出库单上的批号与数量一致,同时按江苏省免疫规划制品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出入库单据登记和信息系统录入。免疫规划水痘减毒活疫苗和非免疫规划水痘减毒活疫苗应分别登记和存放,存放处应设有明显标记。此外,还须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维护储运水痘减毒活疫苗的冷链设备。

(四)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与处理

各镇(区、街道)卫生所应做好受种者接种后的现场留观工作,对留观期间出现的急性严重过敏反应等,应立即组织紧急抢救等工作,并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要求做好AEFI的监测报告,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AEFI调查。市疾控中心应按监测方案要求做好AEFI病例报告、核实、调查、资料收集等工作。对需要调查诊断的AEFI,应按照《江苏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工作规范》等要求,及时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调查诊断。

(五)宣传与媒体沟通

市卫健委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开展宣传与媒体沟通工作,重点围绕免疫策略调整的主要目的和意义,印发科普资料,开展舆情监测和研判,必要时加强媒体舆论引导,向公众传递正确信息。同时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开展宣传沟通等方面的技能培训,科学回答公众关注的问题,做好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