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卫健委
索引号: 014226318/2023-00199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如皋市卫健委
文号: 皋卫健发〔2023〕64号
成文日期: 2023-05-12
发布日期: 2023-05-1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23年如皋市职业健康 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如皋市职业健康 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如皋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3-05-13 09:16 累计次数: 字体:[ ]

皋卫健发〔2023〕64号

关于印发《2023年如皋市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各镇(区、街道)卫生所:

现将《2023年如皋市职业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

2023年如皋市职业健康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职业健康工作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省和南通市职业健康和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新时期卫生和健康工作方针,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规范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提升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健康如皋建设夯实基础。

一、职业病预防工作

1.大力开展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为主的职业健康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征文比赛活动”和职业健康知识“三进”系列活动,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推动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2.积极组织健康企业创建和“职业健康达人”竞赛活动。联合总工会、人社、医保等部门,利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党建推进平台,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大力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推广优秀典型。

3.认真组织用人单位“三类人员”培训。继续邀请有资质机构来如举办集中培训班,推进用人单位充分运用各类职业健康信息培训平台,组织卫监、疾控专家开展职业健康线下线下进企业培训,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有效组织对劳动者的培训。

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1.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专项督查。目标在册职工10人及以上工作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95%以上,强化审核把关,提高申报质量和动态管理。

2.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根据上级安排,组织专家,开展“三同时”专项检查行动。

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治理。对国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中需治理的企业逐一确认,督促开展危害因素检测,指导制订治理方案,对超标严重、防治水平低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小微企业强化指导服务和监管并重。

三、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

1.持续做好职业健康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每月汇总分析研判国家、省平台职业健康体检、危害因素检测监测数据和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等信息,对新增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职业健康相关体检异常的用人单位开展督查,确保及时落实职业健康各项管理措施。

2.持续做好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提升重点职业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健康素养监测和干预质量,加大监测和监督工作衔接。

3.持续加强职业健康服务机构监管。加大日常监管技术支撑数据运用的同时,不断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以及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延伸检查,规范机构服务行为,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推进职业健康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公立职业健康服务机构建设。

四、监管能力建设

1.推进市疾控中心职防能力建设。积极争取独立职能科室设置,多措并举提升疾控中心作为公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拓展监测和检测能力项目,通过新周期质量体系认证。加大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分期分批组织人员至省疾控中心参加专业培训。按照县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建设标准要求,推进中心专业人才队伍、工作场所、仪器设备配置、支撑能力等方面达标建设。

2.推进联席会议制度落到实处。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形成社会合力,督促各成员部门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

3.推进监督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乡镇监管队伍,强化市镇联动和能力提升,探索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手段运用,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