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卫健委
索引号: 014226318/2021-00139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如皋市卫健委
文号: 皋卫健发〔2021〕114号
成文日期: 2021-08-23
发布日期: 2021-08-2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如皋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1-08-24 11:4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医疗卫生单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院感防控工作,提高医疗质量,落实四早防控措施,杜绝院内感染,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针对当前我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在院感防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院感防控工作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感染防控是贯穿诊疗活动的"主线"、是保证患者安全的"底线"和依法执业的"红线"的思维和意识,全面落实医疗卫生机构院感防控各项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1.规范设置科室和流程。各级医疗机构要对照国家通知要求,迅速自查自纠,按要求设置发热门诊(发热诊室),9家发热门诊要进一步强化管理,进一步充实发热门诊诊疗力量,完善发热门诊“三区两通道”、留观病房、独立CT等硬件设置,做到人流、物流、空气流与其他区域严格物理隔离。要优化就诊流程,认真落实发热患者核酸检测和闭环管理要求,并配齐消毒、防护用品。各单位普通门诊、急诊、发热门诊通道必须严格分开,不得共用相同通道,通道之间不得存在交叉。发热门诊患者不得与其他疾病患者共用相同的医疗区域和医疗设备。

2.把好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人物同防”、“医患同防”原则,在满足正常通行需求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入口开放数量。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均应当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对于老年人等不适用、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在入口处增设无健康码绿色通道,配备人员帮助查询健康码。

3.加强预检分诊管理。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安排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医务人员严格落实“三级预检分诊”制度,严格按照《江苏省医疗机构预检分诊操作表》进行询问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门诊出诊医师要加强对患者有关新冠肺炎症状和流行病学史的问诊,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对于发热患者和预检分诊中发现的不能排除罹患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患者,安排专人按照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严格闭环管理。

4.加强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管理。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一人一诊,保持一米线,二级以上医院要开展预约诊疗,按时段安排好患者就诊时间,减少人员聚集。要加强病区管理,原则上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特殊情况确需陪护的,陪护人员应当相对固定;除外出检查等特殊情况,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落实“应检尽检”,设置并利用好隔离区域或过渡病室,合理确定床位使用比例,禁止加床收治患者。陪护人员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相关人员严格闭环管理,切实防止疫情在医院内扩散传播。

5.做好环境清洁消毒。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要求,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管理,有条件的可进行空气消毒。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等的清洁消毒,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加强对诊疗环境(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消毒管理,对于重点部门高频率接触的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次数。

6.规范处置医疗废物。按规范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并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密闭运送至医废暂存处(间),规范医疗废物暂存地设置,配齐消毒和防护用品,规范消毒医疗废物暂存地处和运送工具。各发热门诊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应当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做好贮存、运送、交接等全流程管理,确保安全。

二、强化责任意识,落实院感防控制度要求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履行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机制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71号)和南通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职责分工的通知》(通卫综〔2021〕11号)的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一把手负责制和每月研究机制,明确院感防控“党政同责、院长负责”的原则,对院感工作统一提级管理,落实“书记负总责、院长直接负责”的院感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感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全面掌握本机构感控工作各项情况,强化各项制度落实,持续提高管理水平。要将感控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感控工作专题会,认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感控人才队伍建设,二级以上医院要按照每250张床位至少配备1名院感管理专职人员的标准配备专职人员,每个诊疗单元配备1名感控医生和1名感控护士,一级医院必须配备一名院感专管员或兼职人员。要修订完善岗位职责,明确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在医院感染防控中应当承担的职责,压实医疗机构感染防控每一个环节的责任,不折不扣落实院感染防控各项制度规范。

三、开展全员培训,提升院感防控能力水平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强化“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意识,落实全员感染防控培训制度。培训对象应覆盖全体医务人员以及管理、安保、后勤(包括外包服务)和陪护人员,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设定,并组织培训及效果考核。考核结果要纳入内部绩效考核范围,作为人员绩效工资、职称职务晋升以及评优评先的依据。通过持续培训,使医务人员熟练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与技能,具备排查新冠肺炎的意识和能力,使所有人员掌握标准预防要求、落实基础感染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同时制定不同情形下的应急预案开展桌面推演和现场演练,查找漏洞短板,持续优化应急预案,提高实战能力。

四、加强监督考核,强化依法从严追责问责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院感防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以及发生医疗机构内感染后果的严重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要建立感染防控巡查整改制度,定期对各科室各部门进行巡查(督查表见附件),查找梳理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易发生院内感染的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做到全面、系统、拉网式、不留死角。在自查、督查过程中,要全面建立完整的排查问题台帐,摸清底数,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限期整改、对帐销号管理,并将巡查结果纳入对科室及人员的评价考核。今后我委将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监管力度,各镇卫生所、卫生院要加强对辖区内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督管理,对同一问题多次督查仍未整改的,将根据考核方案在年终公立医院院长年薪考核(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卫生所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感染的,将直接追究所涉单位一把手责任,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惩处。


附件:医疗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医院感染工作专项检查表


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3日

附件:医疗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医院感染工作专项检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