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卫健委
无偿献血者的权利和奖励
来源: 如皋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1-02-09 16:42 累计次数: 字体:[ ]

无偿献血者的权利:

1.可享有优先用血权利。

2.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累计在800毫升以上的(含800毫升),本人终身享受免费用血;未达800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三倍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的献血量等量提供。

3.献一个治疗单位机采血小板,本人可享受终身免费用血,直系亲属可享受免费用血800毫升。


无偿献血者的奖励:

依据江苏省献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凡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