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在卫生健康工作中的核心引领作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狠抓落实,促进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和工作机制
1.健全法治组织网络体系。根据人员分工及时调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法规科,具体负责卫健系统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法治建设工作网络,各医疗卫生单位均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
2.周密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制订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完善相关法治建设制度。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内容进行了完善细化,加大落实对“司法建议、检察意见”等情况的考核分值。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卫生健康系统的法治建设工作,认真分析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始终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卫生健康系统考核内容,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晋升晋级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将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细化分解至各科室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并与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书,利用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以及各种专题会议,对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进行详细部署。
3.严格落实责任考核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单位负责人及职工绩效奖励及评先、评优,对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卫生监督所、镇(区、街道)卫生所实行行政执法过错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增强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的责任心。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动态调整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市政务服务平台249个行政权力事项和52个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动态维护,对新调整的许可事项进行认领维护,缩短办件时间,优化办事指南。
2.拓宽服务渠道,优化服务模式。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医护人员执业注册,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告知承诺;取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有关健康体检证明、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推行放射诊疗许可证电子化。积极参与身后一件事改革,推进落实网上中介超市相关工作,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下沉至镇卫生所、村(社区)卫生室。全面实施行政许可(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2024年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4998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注重监管实效。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完善“一单、两库”。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被抽查对象名录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录。三是注重监管实效。结合医疗机构“双随机”工作对医疗机构开展“驻院式”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经营者的干扰;通过全过程执法记录设备对监管过程全程留痕,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增强执法公正性。2024年完成国家、省、市各类双随机任务821件,抽查结果在“中国如皋”网站卫健委政务公开栏目及时予以公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信用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三)完善立法制规工作体系
制定实施《如皋市卫健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如皋市卫健委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合同审查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文件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进行重大事项决策时,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对委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核并经集体讨论决定。按照《市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要求,在我委出台的文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采购招标文件等按要求上传南通市公平竞争e审查平台,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后,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审查是否存在限定购买服务、地方保护、指定交易等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况,2024年通过平台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文件123件次。根据《如皋市卫健委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管理制度》,对经过政府采购或招标购买服务和物品的合同,均由法规科和法律顾问把关审查并签署意见,2024年审核各类合同及材料22件。
2.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审查长效机制。对委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每季度进行报备。每两年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梳理清理以往涉及市场公平竞争审查文件及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内容。
3.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聘请江苏如一律师事务所王春林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委机关公务员蔡薛培作为公职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律师参加重大执法案件讨论、对有关合同共同进行把关、参与法治宣传和培训讲座。各公立医院和市直卫生单位也均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作为本单位的法律顾问。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进落实“三项制度”。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完善“三项制度”工作标准。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我委执法信息全面、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便于群众办事;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亮明身份、说明来由,按照执法程序,依法制作并主动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依据和权利义务等内容。政务服务卫健委窗口设置行政执法人员岗位信息公示牌,标明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今年以来信用南通平台公示行政许可决定信息705条、行政处罚决定信息32条,双随机抽查结果在如皋市人民政府卫健委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江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全面、系统、规范记录,制作行政执法案卷,并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重大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在南通市统一公示平台公示。对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行政处罚在处罚作出前均进行法制审核,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法制审核意见书书面反馈案件承办人进行改正。2024年以来审核各类行政处罚案件82件,其中29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除多次组织集体讨论外,还报委党组会讨论,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
2.重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新增执法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再申报,目前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人员164人。制定年度执法人员培训计划,通过自学、组织专题培训、外出交流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保质保量完成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常规使用行政处罚说理式文书,认真执行每周一次的通案合议制度,严格施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切实做到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确凿,量罚适当。加强对执法案卷的日常法制审核,2024年以来审核行政处罚案件82件,年内组织两次处罚案件评查活动,对存在问题进行点评并要求办案部门及时改正。通过开展风纪风貌稽查、许可行风回访、卫生监督情况回访、执法行为调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未发生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方式不当等违法行为。
4.推行涉企免罚清单加强柔性执法。推进“智慧卫监”信息系统建设,重点推进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委制定市卫健委“免罚轻罚”清单2.0,推行柔性执法,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对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并逐月统计柔性执法施行情况。2024年办理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案件1件,涉及金额5万元。
5.涉嫌犯罪移送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探索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针对打非工作,争取多部门支持,建立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卫健委、公安局、司法局、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主要研究打非工作中存在法律适用、行刑衔接、部门协调等问题;常态化开展多部门打非协作,我委与公安、司法、检察等部门建立了良好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健全案件咨询制度,对案情重大、复杂、疑难,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就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等问题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时沟通,做到当罚则罚,当刑则刑;执行联合执法制度,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组织查处重大案件。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加强制约监督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卫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工作规范,明确了办理依据、办理环节、办理材料、办理时限以及监督投诉渠道,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执法公示制等制度的落实,有效地规范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为。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好发挥法治对于从源头上防止权力失控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确保权力规范、公开、透明、廉洁运行。
2.多举措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一是依托12345市长公开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完善行风监督制度。积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明确监督员的职权和责任,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三是认真受理实名举报,在严格保密的前提下,提高信访举报案件查实率,带动了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增强监督维权实效。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积极做好复议应诉工作。认真应对各类行政案件,建立所涉行政案件规范办理制度,委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和出庭应诉长效机制,负责人出庭率100%。2024年1件行政复议案件进行中,1件行政诉讼案件已裁定撤销起诉。未发生复议被撤销及败诉案件。
2.着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完善委机关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热线值班电话等监督渠道。春节、国家及省“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制定相关文件通知、工作预案并下发各医疗卫生单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卫健系统信访维稳相关工作,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涉稳信息日报告制度。2024年以来共收到各类信访件70件,主要体现在医患纠纷、工资待遇等方面,按期办结率100%。2024年办理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事项1111件,主要集中在医患纠纷、人事管理、绩效补贴等方面,事项办结率、反馈率均达100%。
(八)积极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我委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均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公开运行,开展不见面审批,全面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全面推广电子证照,持续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行“全流程网上可办”,2024年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830件。
2.积极推介网上中介超市。邀请网上中介超市中的中介机构参与“双随机、一公开”公共场所卫生检查招投标,组织更多优质的中介机构进驻我市网上中介超市;2024年已进驻13家卫生检测中介服务机构。制定了4个项目中介服务机构考核细则,累计进行网上交易93起。
3.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规范系统操作,积极落实“互联网+监管”相关要求。规范系统操作,积极落实“互联网+监管”相关要求。共认领“互联网+监管”目录清单37条,编制实施清单39条,监管信息上报1881条,实现了监管事项认领率100%,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率100%,信息上报率100%。
(九)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落实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各科室具体落实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党组会、办公会多次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制定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按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开。组织开展年度法治建设内部考核,结合上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委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并抓好落实。党组会、委办公会每年部署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考核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重视和加强法制机构、法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法律顾问作用。
(二)重视选人用人法治导向
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内容,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其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选好配强机关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机关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和专业化水平。
(三)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执行;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法律顾问和1名公职律师,扩大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各项事务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员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按要求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完善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稳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推进监管方式法治化、规范化,确保卫生健康行业监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落实和完善联动执法和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严禁违规干预行政执法活动,插手具体行政执法案件处理。
(五)推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机制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加强对法治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指导,组织开展对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的评议考核工作;把依法办事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完善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监督方式,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推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和权威性。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
建立健全所涉行政案件规范办理制度,委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和出庭应诉长效机制,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坚决维护法治尊严,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认真研究落实,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良性互动。
(七)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制定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督导检查;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重点提高主要负责人的依法管理与决策能力、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艺作品创作。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委在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与新形势下党和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要求及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期盼还存在差距,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
一是法治与业务融合有待进一步深化。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还不够紧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实践、谋划发展、推动工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是执法监督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法规体系有待健全,执法队伍力量相对不足,执法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待进一步压实压紧。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还较为单一,普法宣传的质效有待加强,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普及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5年,我委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谋划好、组织好、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风险挑战,推动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法治引领,持续推进依法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委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准确把握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精神和要求,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系统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加强执法监督,提高依法执法的效能和水平。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压实压紧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执法检查,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以疾控体系改革为契机,进一步优化配置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案例研讨和场景模拟实训等模式,充分发挥以学促干、导学相长的作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和执法能力,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三)创新普法形式,抓好卫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拓展普法学习渠道,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落实落地。加强对行政人员、执法人员、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治理能力,依法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