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卫健委
如皋市“十二五”期间人口发展规划
来源: 人口发展科 发布时间:2015-05-10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按照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和基本现代化的要求,以统筹人口问题为主线,更加注重机制创新,更加注重协调发展,加快实施人口均衡发展战略,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形成人口数量稳定、素质全面提升、结构动态优化、分布科学合理、人与自然和谐、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构成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率先在全省建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先导区。

(二)主要矛盾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并向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迈进的加速期,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体制的转型期。总体上看我市将进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深化阶段。面向未来,我市人口数量压力仍然很大,人口结构问题日益凸现,人口素质与分布问题更加突出,全面协调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压力很大,将对我市经济发展将产生长远而深刻的影响。

(三)发展目标

第一,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和手段方法,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第二,着力提高人口素质,切实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市,完善人口发展政策体系,重视婴幼儿早期发展,加强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第三,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第四,引导人口有序迁移和合理分布,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引导人口合理流动、有序迁移,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统筹协调好人口分布和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的关系,把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纳入流入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为人口流动迁移创造良好政策和制度环境。第五,完善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定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和政策体系,培育壮大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扬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第六,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加大对孤儿监护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留守人口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受灾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具体指标:2011年——2015年,以创建人口均衡发展先进市(县)为主要目标,稳步推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规范行政执法,全面落实优先优惠政策,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工作质量不断提升,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8%以上,出生率平均控制在10‰以内,平均预期寿命增加一岁,人口自然增长率平均控制在2‰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要低于110,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保持1.5左右,人均投入为2010年的双倍。

如皋市 “十二五”时期进入法定婚龄统计表(表一)

年份

预计出生

2011年

12533

11422

13500

2012年

11520

11149

13500

2013年

9469

12728

14000

2014年

8794

10747

12000

2015年

8460

8590

11500


(说明:基础数据来自于《江苏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婚龄指男方达22周岁,女方达20周岁)

如皋市“十二五”人口规划目标(表二)

时间

(年)

总人口
(万人)

出生数(人)

出生率(‰)

自然增长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