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如皋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
来源: 如皋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1-05-09 10:45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皋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南通市委、如皋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和旅游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广播电视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公共事业发展,统筹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服务管理,促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惠民工程、广播电视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四)组织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开展市场推广,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对经营、服务质量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五)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和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六)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科技创新发展、对外合作,以及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和品牌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智慧旅游发展。

(七)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市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八)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竞赛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体育竞赛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比赛。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牵头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推进体育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及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市业余训练项目设置与布局,负责全市业余训练工作开展和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工作。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市体育彩票发行管理。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负责对全市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领导市体育总会、指导单项体育协会开展各项活动。加强对健身气功的管理。

(九)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指导、推进全市文物事业发展,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协调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组织、指导文物考古工作,负责全市博物馆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