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如皋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如皋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的通知
来源: 如皋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1-08 10:27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皋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如皋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如皋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已经十八届市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如皋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如皋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苏政发〔2021〕80号)、《南通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通政发〔202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四个重要”的新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规划引领,建立制度保障;坚持融合发展,体现服务为民;坚持扩面提质,确保安全为要。构建全市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推进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为推动体育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城乡居民体质进一步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全市常住人口总数的45%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93.8%以上。城乡一体化“10分钟健身圈”更加完善,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6平方米,公共体育设施全面开放,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会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每千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数达到3.6个。全民健身服务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多元,城乡居民人均体育消费达3500元,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70亿元,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2%以上。

三、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完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

1.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通过规划引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市、镇两级在编制城乡规划时,结合10分钟健身圈要求,科学规划全民健身场地。按照“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综合利用”的原则,编制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持续完善市、镇、村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重点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城乡社区健身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健身场地、小型足球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亲民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设施,到2025年,基本补齐既有城市居住社区体育设施短板。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人均室内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人均室外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城乡一体化“10分钟健身圈”更加完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推广公共体育场馆平战两用改造。根据中超联赛体育场标准,改造提升奥体中心足球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发挥自然资源禀赋优势,以结合、联合、融合等方式,努力建设更多全民健身设施。到2025年,全市各类体育公园(广场)总数超过25个、健身步道超过300公里。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旅局、富皋万泰集团

2.探索全民健身区域拓展。贯彻落实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沿江、沿河生态景观带建设为契机,推动建设长江镇龙游湾、如泰运河主城区段健身步道、健身长廊、自行车绿道、运动休闲特色小镇等生态旅游运动长廊。城有水则秀,居有水则灵,充分挖潜“雉水之城”水域优势,引进、打造水上特色项目,发挥如泰运河、通扬运河、内外城河、龙游湖、龙游河等优质水域资源水上健身、娱乐、休闲作用,构建青年友好、魅力活力之城。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求,合理利用城市边角地、空闲地、公园绿地等空间资源,增设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打造贴近社区、举步可就的健身环境,促进城乡一体化“10分钟健身圈”提档升级。

责任单位:长江镇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如城街道办事处、城北街道办事处,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文体广旅局、富皋万泰集团、交通产业集团

3.强化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管理机制,出台《如皋市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管护实施办法》,明确市、镇、村三级建设管护责任。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提升行动,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监管,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提升场馆使用效益。建立开放预约与信息登记制度,推广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新模式。持续推进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等全民健身工作数据统计分析利用。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文体广旅局

(二)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4.持续打造品牌健身赛事。积极举办高水平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继续组织办好“梦百合”世界围棋公开赛、南通支云足球俱乐部主场比赛、如皋马拉松赛和环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俱乐部巡回赛等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扩大市、镇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和各类人群综合性赛事规模和覆盖人群。精心打造“全民健身日”、“南通体育日”、“中国农民丰收节”、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长江经济带”全民健身大联动等主题赛事活动。推进体育协会举办特色体育赛事,持续开展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创建活动。探索发展线上体育健身,开展小规模、多场次、多样化的体育赛事,打造新常态、新形势下全民健身新模式。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文体广旅局

5.积极开展社区健身活动。结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小型多样、就近便利”原则,以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为单位,组织举办“村(社区)运动会”,引领推动村(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普遍化、常态化、多样化,发挥体育强身健体、愉悦身心、增进交流等功能,助力健康村(社区)建设。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文体广旅局

6.大力推广特色健身项目。加大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中国传统体育项目和武术、跳绳、毽子等本地传统项目的推广力度,鼓励皮划艇、啦啦操、轮滑、航模等时尚休闲运动项目发展,大力推进冰雪和水上运动项目开展。鼓励广大农村利用农民丰收节、传统节日等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结合农业生产和农家生活创新农民体育健身项目,组织农民体育活动和农民运动会。以南通支云足球俱乐部中超赛事为支撑,不断壮大足球人口规模,广泛开展足球运动,普及足球进校园活动,建立社会足球和校园足球联赛机制,推动社会足球普及发展,持续打造足球城市名片。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开展残健融合体育健身活动。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残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旅局

(三)发挥体育社会组织作用

7.扶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做大做强做实各级体育总会,主动适应政府职能转变新要求,大胆改革创新,促进体育社团重数量向量质并重转变,不断激发体育社团自身发展潜力。完善体育社会组织激励机制,修订《关于对体育类社会组织试行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实施办法(暂行)》,积极开展A级体育社团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体育社团等级评估和创先争优机制,切实提升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动力和能力。加大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政策倾斜力度和经费保障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培养提高现有基层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业务水平和健身技能,增强全民健身服务能力,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活力。到2025年,全市每年由体育社会组织发起、参与人数50人以上的体育赛事活动50项次,参与人数2.5万人次。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文体广旅局

8.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推动体育社团分类改革,按照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专业化发展方向,加快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成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自生力强、行业影响大的独立法人组织转变。引导体育社团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模式,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用党建引领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继续完善等级评价评估机制,到2025年,全市3A级以上体育社团达到10个,A级以上体育社团占比达到80%。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品牌赛事工程,支持体育组织举办俱乐部联赛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赛事活动和培训。加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审批和监管,鼓励多元主体参与青少年体育培训和活动组织。积极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开展社区、乡村体育活动和体育志愿服务,发挥体育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助力社会和谐。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文体广旅局、市民政局

(四)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

9.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深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改革,利用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化管理。持续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培训和继续培训,扩大队伍规模,提升技能水平,每年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100人以上。在等级制基础上,推动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星级制度,完善奖惩机制,进一步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支持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加强建设,发挥作用。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文体广旅局

10.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试点建立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每年全市免费为群众进行体质监测服务3000人以上,提高城乡国民体质抽样监测比例。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推广运动项目业余等级评价。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依托传统和新媒体向公众征集、推介健身项目和体育科普作品,开设线上、线下科学健身大讲堂和健身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居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和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促进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的研究、交流、推广和普及。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卫健委、市文体广旅局、市融媒体中心

11.鼓励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弘扬新时代文明实践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志愿服务活动,推广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拓展社会参与平台,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鼓励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大学生等具有体育技能与知识的专业人员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者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开展“最美全民健身志愿者”选树等活动。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文明办、市文体广旅局

(五)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服务

12.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合理调整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设施器材标准,在配备公共体育设施的社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配备适合学龄前儿童动作发展和身体锻炼的设备设施。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体广旅局

13.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社团作用。积极推广符合职工、农民、妇女等群体健身项目,营造良好的社会健身氛围,充分发挥各类体育社团组织和体育社会指导员社会宣传发动及健身服务指导作用,组织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运动会及健身赛事活动,引导更多干部、职工、群众参与健身活动,推动外来务工人员全民健身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旅局

14.增强健身措施适应老年化需求。发挥各级老年体育组织作用,研究推广适应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组织开展老年人健身活动,办好老年人体育赛事。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健身体育设施,提升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提供老年人健身活动项目指导和慢性病干预等健身服务。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旅局

15.完善残疾人体育锻炼康复设施。不断提升和改善残疾人体育锻炼、训练和康复等设施设备条件,增加符合残疾人健身所需功能的健身设施,推动残疾人康复治疗和体育健身融合发展,办好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活动。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残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体广旅局

(六)推动全民健身服务智能化

16.推动全民健身设施智能化升级。到2025年,新建3处智能健身器材设施或场地,新建或改扩建1个智慧体育公园,推动健身场地设施智能化。搭建江苏省全民健身设施管理信息平台,精细化推进全民健身设施网格化管理,实现全民健身设施专人管护、扫码报修、平台监管全流程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文体广旅局

17.推进全民健身社会服务智能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推动健身俱乐部提升智慧化服务水平。积极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信息技术,促进体育场馆场地预定、健身场所查询、赛事信息查询、体质监测、在线健身指导、运动处方等方面提供智能化健身服务。大力推广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提升群众参与赛事活动的便利性。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市文体广旅局

(七)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18.持续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挖掘中华体育精神的深刻内涵,充分发挥其特殊影响力。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加大公益广告创作和投放力度,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大全民健身基层典型人物和单位宣传力度,用通俗易懂、图文并茂、视听同步的精炼文案讲好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故事。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文体广旅局、市融媒体中心

19.持续塑造特色体育文化。融入如皋地域、历史、人文等特征,注重体育文化项目打造,挖掘运动项目文化内涵,丰富体育文化表达方式。鼓励创作体育电影、体育音乐、体育动漫等具有健身内涵、时代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全民健身文化作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项目、传统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推广。积极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文体广旅局

四、积极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协调发展

(一)深化体教融合。加快推进体教融合,成立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教育与体育部门之间的合作激励机制,紧扣“双减”改革试点任务,以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少儿体适能等项目为重点,全面推动“一校一品”和“一生一运动项目”品牌建设,力争实现全市每所学校不少于1个体育特色品牌项目,每名学生能够掌握1-2个体育运动技能。实施青少年体育“5621”计划(设立至少5个青少年体育训练项目,每个项目至少布局6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开齐开足学校体育与健康课和大课间体育活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5%以上。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培训,推动青少年体育服务进学校。建立统一规范、相互补充的青少年体育竞赛制度,完善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健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选拔体系。出台少体校运动员初中升高中激励政策,解决高水平运动员后顾之忧。加强青少年社区运动空间建设,构建家庭、社区和学校联动的青少年体育活动体系。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文体广旅局

(二)推动体卫融合。健全体卫融合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建立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结合各类健身和健康主题日,深入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面向群众提供体卫融合科普指导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动促进健康机构的建设与运营,提供运动健身、慢性病防治、保健康复等服务。培养建立专业人才队伍,加大对运动处方师、康复医疗师等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体卫融合人才队伍的规模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卫健委、市文体广旅局

(三)促进体旅融合。发挥长青沙岛、龙游河、龙游湖、东大街、内外城河、平园池等自然资源优势,整合文化、展会、赛事等品牌资源,深挖体育旅游潜能,满足群众健身、旅游、休闲等复合需求。通过普及推广水上运动、马拉松、自行车、铁人三项等户外运动项目,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规划建设一批体育精品景区、线路和旅游目的地。鼓励依托旅游资源发展时尚休闲体育项目,培育户外露营、水上运动、民俗项目等体育旅游新业态,打造具有如皋特色的健身休闲产业。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文体广旅局

(四)加强产业融合。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形成以健身休闲和竞赛表演为龙头、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加大健身服务产业与康养、旅游、医疗、娱乐等产业形态的融合力度,至2025年,创建不少于2家体育特色鲜明、服务内容多元的体育服务综合体。鼓励健身俱乐部推广线上线下复合运营模式,增强抗风险能力。大力发展运动项目产业,积极培育户外运动、智能体育等体育产业,催生更多新模式、新业态、新产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以单项冠军企业为目标做大做优做强。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旅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和政府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统筹和宏观指导,促进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推动全民健身重大政策落实落地。深化体育公共服务“放管服”改革,强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制度。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加强经费保障。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促进社会资本参加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增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数量,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全民健身设施运营管理。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

(三)加强安全监管。加强各类健身设施安全运行监管,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四)加强执法监管。强化制度支撑,健全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管护等标准规范和全民健身统计指标体系,出台《如皋市公共体育健身器材管理办法》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规范》。规范全民健身行业管理,加大全民健身和赛事活动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形成全流程闭环监督管理机制。

(五)加强监测评估。加大实施计划年度监测力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利用好第三方评估和全民健身满意度调查等评估手段,开展好实施效果中期评估和总体评估并报告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本实施计划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附件:

如皋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主要任务及其分解

序号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1

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发挥政府专项资金的杠杆效应,采取企业冠名、社会投资、金融机构信贷等方式,拓宽全民健身多元投入渠道。落实财税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资助和捐赠。

镇(区、街道),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

2

各镇(区、街道)建成体育公园(广场)2个,积极创建省级示范体育公园;建成具有5个以上健身项目的全民健身中心和多功能运动场;各行政村(社区)建成3个以上健身项目的体育活动室和多功能运动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6平方米。完善覆盖全域的健身步道体系,累计建成健身步道超过300公里;新建社会足球场3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达到1片。

镇(区、街道),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文体广旅局

3

继续推进运动健康长寿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如皋滨江独特区位优势,规划、设计、建设滨江体育旅游观光休闲徒步道、自行车道和自驾游高速通道,形成沿江体育观光休闲旅游带。加快推进龙游湾、龙游河三期、如泰运河、通扬运河等区域体育公园和健身步道建设。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

长江镇、城南街道、如城街道、城北街道,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文体广旅局、富皋万泰集团、交通产业集团

4

着力完善社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带动更多社区居民参与全民健身。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规划和建设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加快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户外体育设施建设。

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文体广旅局

5

出台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促进体育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出台财政支持、人才培养、承接政府职能转变等相关政策,积极探索通过政府招标采购、服务外包、项目补贴、授权管理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体育社团以及其它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体育服务,并对承接公共体育服务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社团给予经费倾斜。

财政局

文体广旅局

6

全市体育社团基本实现A级全覆盖,其中3A级以上社团达10个以上。

万人拥有晨晚练健身站(点)8个以上,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6人以上。

文体广旅局

民政局

7

多渠道组织全民健身和健康教育宣传,每年举办科学健身讲座不少于2场,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服务,每年接受国民体质测试人员不少于3000人。

文体广旅局

融媒体中心

8

进一步完善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建设,提升市科学健身指导人员服务水平。打造集体质测试、运动能力评估、科学健身指导、业余等级评定为一体的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

文体广旅局

9

积极承办省级以上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组队参加南通市级以上群众性体育比赛。每四年举办一届市全民健身运动会。镇(区、街道)每年定期举办5个健身项目以上的全民健身运动会。

镇(区、街道)文体广旅局

10

结合地域文化、旅游休闲等资源,组织区域精品赛事。积极打造 “一社区(乡镇)一品牌三特色”全民健身活动,办好元旦健步行、全民健身日和南通体育日活动。举办各类民间体育节、农民体育节和镇、村(居)体育节活动。

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局

11

各级各类学校每年举办学生运动会。学校体育设施在保证教学需要和校园安全的前提下,持续推进向社会开放。

教育局

12

积极发挥体育在防病、康复等方面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搭建康体结合服务平台,建成慢病运动健康干预试点项目。

卫健委

文体广旅局

13

建设重点人群公共体育服务促进体系,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积极推广符合职工、农民、妇女等群体健身项目,增强健身措施适应老年化需求,推动残疾人康复治疗和体育健身融合发展。

镇(区、街道)、市级机关工委、老干部局、总工会、妇联、残联、教育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

14

把发展全民健身产业、促进健身消费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加以培育。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70亿元,增加值约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2%以上。以建设省级体育产业基地为引领,培育一批产业层级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全民健身产业重大项目,打造全民健身产业特色市,创建体育旅游特色乡镇。在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智慧城市”背景下,加大建设智慧体育健身力度。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在全民健身领域的应用,鼓励发展健身信息聚合、健身APP、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教育培训等新业态。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健身培训和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产业门类规模。

镇(区、街道)发改委

科技局

商务局

文体广旅局

15

建设全民健身信息化平台,提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群众赛事活动、体育社会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指导、体育文化等智能服务,打造线上线下联动服务新模式,着力构建覆盖全人群、全区域、全时段的立体、多元、便捷、复合型全民健身新网络。加快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改造升级,推动实现线上场地预定、票务售卖、赛事活动培训报名、信息发布、科学健身宣传、群众意见建议征集等功能。

镇(区、街道)发改委

住建局

商务局

融媒体中心

16

制定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实施《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指标体系(2.0版)》,加强基层体育组织队伍建设,拓展乡镇和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体育服务功能。

文体广旅局

17

把全民健身内容纳入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和文明学校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全民健身工作的财权和事权,合理界定政府及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公共体育服务综合考评体系,着力加强基层工作考核,促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工作的开展。

文明办

文体广旅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人民团体。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印发

如皋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如皋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