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团市委
索引号: 01422655-3/2015-00066
分类: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文号: 团皋委〔2015〕27号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5-08-31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开展关爱流动留守儿童和重点青少年“成长护航”工程集中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关爱流动留守儿童和重点青少年“成长护航”工程集中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31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团(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让更多的人参与平安建设进程,共享平安建设成果,努力建成领域更广、基础更牢、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如皋。根据市综治办统一部署,团市委结合自身服务职能,现决定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和青少年“成长护航”集中服务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平安中国的要求为指导,紧紧围绕“平安法治如皋”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动态掌握重点青少年群体底数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结对帮扶为重点,以推进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预防体系建设为目标,以青少年“成长护航”工程为核心,建立健全重点青少年管理服务的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努力提高重点青少年管理服务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5年9月

三、活动目标

建立完善流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收治、安置、救助等为一体的工作体系,完善市、镇、村三级工作网络,健全青少年“成长护航”服务政策制度,构建社区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格局。实现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汇总和动态监测,动员社会力量对流动留守儿童等群体关爱帮扶,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家庭共担责任的工作机制。

四、活动内容

“成长护航工程”主要面向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闲散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流动留守儿童等五类重点未成年人群体,全面实施调查摸底行动、管护行动、牵手行动、阳光行动、关爱行动等五大行动。

(一)深入开展调查摸底行动,实现流动留守儿童等重点未成年人群体信息汇总。

摸清底数、动态掌握是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镇(区、街道)团(工)委依托综治部门力量,发挥自身协调联动作用,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与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沟通,掌握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及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信息;与妇联、教育、公安、民政、人社、计生等部门沟通,掌握闲散青少年群体及流动留守儿童信息;与公安、民政、城管等部门沟通,掌握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群体信息。

采取村(社区)汇总,镇(区、街道)核实的方式,将相关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进行摸清底数、分类汇总。并填写附件1、2,注意保存,作为内部资料不得公开,9月15日前,上报如皋团市委权益部。

(二)开展管护行动,依靠专业力量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矫治。

青少年的不良和严重不良行为,严重违背社会公德,严重危害社会,有的已构成轻微违法犯罪,是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的重点、难点。

各镇(区、街道)团(工)委要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普法专题讲座、模拟法庭大赛、“大手牵小手普法一起走”等活动;整合各类资源加强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实现法制宣传教育有形化;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普及法律和心理健康知识,运用优秀文化产品强化青少年法制宣传和心理健康教育,扩大法制宣传和心理健康教育的覆盖面;鼓励兴办管护教育基地,将涉罪未成年人尤其是外来未成年人纳入基地接受技能培训和劳动就业,依法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尤其是外来未成年人平等适用非监禁刑,将管护教育基地建设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衔接,确保未成年人正常回归社会。

(三)开展牵手行动,凝聚正面力量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

闲散青少年处于不在学、无职业,“学校管不了、家庭无力管、社会无人管”的状态,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隐患,需要正面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管理工作,帮助解决其困难和问题,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组织大学生村官、村(社区)团支部书记、中小学辅导员老师、团委书记、专业社工等建立专门关爱未成年人志愿者服务队伍,与重点未成年人“一对一”“一对多”结成帮扶对子,通过书信往来、电话联系、网上聊天、促膝谈心等形式与他们保持长期联系,确保半月至少接触一次,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温暖,教育引导其树立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

根据未成年人的需求和特点开展分类管理和服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开展社会救助;对缺少谋生技能的,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存在社会融入障碍的,提供专业的心理援助服务,搭建参与公益活动等有利于逐步适应和融入社会的平台;对有能力创业的闲散青少年,各镇(区、街道)团(工)委要按规定帮助其享受小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

(四)开展阳光行动,帮助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走出心理阴影。

由于父母一方或双方违法犯罪,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往往过早地承受来自生活、心理等方面的压力,是缺少亲人关爱、感情脆弱的特殊群体,要抓好困难救助和心理阴影两个突出问题,给予特殊关爱帮扶。

各镇(区、街道)团(工)委及时掌握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情况,加强对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心理抚慰。关注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心理状况,探索建立以镇(区、街道)团(工)委、村(社区)团组织为主导,学校老师、共青团干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社会力量及各种社会组织参与的心理干预队伍,为有心理障碍的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定期提供心理服务,引导他们走出心理阴影,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

(五)开展关爱行动,加强对流动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

流动留守儿童最大的问题在于“缺管少爱”,有的在学习、品行、心理等方面出现一些问题,有的人身安全、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做好流动留守儿童工作,重点要抓好校内、校外两个时段,以校内教育管理为主,校外关爱帮扶为辅,切实落实好家庭、学校、社会的责任。

各镇(区、街道)团(工)委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面向流动留守儿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和自护教育。组织团、队、校、家联合开展一次结对帮扶关爱行动,引导外来、外出务工家长以各种方式关心流动留守儿童,协助学校加强流动留守儿童教育,组织志愿者与流动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子,开展学业辅导、困难帮扶、亲情关爱、安全自护、法制宣传、心理疏导、志愿服务等活动,丰富流动留守儿童课外生活,让他们心不在留守、不再孤单,融入大家庭、感受大家庭的关怀和温暖。

各镇(区、街道)团(工)委根据实际情况,充分整合资源,依托社区、学校等不同阵地,加强“希望来吧”、青春加油站等阵地建设,各镇(区、街道)团(工)委确保本镇不少于1家“希望来吧”或青春加油站,已有的“希望来吧”进一步提档升级,争创南通级、省级来吧。

五、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区、街道)团(工)委要充分认识关爱流动留守儿童和青少年“成长护航”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切实发挥在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中的牵头作用,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2.转变理念,努力提升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能力水平。坚持调研为先、有的放矢,紧紧围绕准确掌握重点青少年群体基本情况、探索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和服务措施、推动形成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的制度性安排等关键环节,加强工作研究和实践创新,不断提升能力和水平,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3.营造氛围,着力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要紧密贴切青少年生活,多途径向青少年推荐优秀读物,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加强青少年网上舆论引导。要及时总结推广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的典型经验,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

各镇(区、街道)团(工)委要及时发动,认真开展各项活动,及时报送调查统计表,总结活动经验,行成文字、图片、视频材料,9月28日前报至团市委权益部。联系人:蔡海建,电话:87613344,邮箱:rgstw@163.com

附件:

1、重点青少年数据调查表

2、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统计报表

                                                                 共青团如皋市委员会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