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团市委
关于开展2018年如皋市“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通知
来源: 团市委 发布时间:2018-07-09 09:0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团(工)委、各市直团组织:

自2005年开始实施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公益项目以来,已资助近1000余名家庭困难的大一新生圆梦大学。活动的开展,受到了团省委、南通团市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反响,已成为如皋最主要的助学品牌之一。

2018年“圆梦行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与全市脱贫攻坚任务深入融合,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度挖掘圆梦行动的公益内涵,打造扶贫助学新模式,精准帮扶各类贫困大学新生,不断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塑造“圆梦行动”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实现品牌化、平台化,推动“圆梦行动”取得新突破。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牵手希望·共圆梦想

二、活动时间

2018年7月中旬—8月下旬

三、资助对象及条件

2018年如皋市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资助对象为城乡低收入家庭中品学兼优考入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及高职生。助学金申请者应符合如下条件:

1.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的农村和城市贫困家庭子女。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考虑:孤儿、贫困残疾人、单亲家庭,城乡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遇意外事故、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致生活困难家庭。

2.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品行优良。

3.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助学金资助。

4.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全日制二类本科以上大一新生(军校、师范及委培等免费生不在此次申请资助范围之内)及高职生。

5.具体调查结果根据走访情况和募集资金额度确定。

四、资助标准

助学金资助标准根据捐方资助金额确定,为3000元/人。

五、资助对象申报程序

1. 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务必于7月23日前将《2018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摸底调查表》及《2018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汇总表》电子版(填写顺序请按照家庭困难程度依次填写)上报团市委邮箱(rgstw@163.com)。没有符合条件的不报,逾期不报的视为没有。

2.团市委将从上报材料中筛选符合受助条件的对象进行实地走访核实情况,如发现造假将取消其受助资格。经审核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将通知其填写《江苏省希望工程圆梦大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详实的申报资料。

3.圆梦行动助学金统一下拨后,由如皋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统一汇款至受助学生的银行账户,受助学生在收款后到团市委签字确认。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上下联动。2018年圆梦行动是团市委重点部署,各单位统一联动的大型公益活动,各镇(区、街道)团(工)委作为系列活动的具体承办方,要根据活动整体部署,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突出统一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实施全市联动。

2.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各单位要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社会知晓面,注重运用微博、微信、即时通讯、社交网络等新媒体,深入挖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和爱心故事,包括家贫志坚、自立自强的阳光学子,以往受过资助现在感恩反哺社会的励志青年以及爱心捐方等。真实、及时提供图片、文字、视频等素材,积极配合省、市级媒体进行“圆梦行动”新闻采访宣传报道工作,在全社会倡导助人自助的新型青少年公益理念,营造相互关爱的良好氛围。

3.整合资源,广泛发动。各单位要充分发动各方社会爱心力量,充分整合本地爱心企业等资源,通过爱心人士结对助学、爱心企业捐岗助学,开展丰富多彩、形式新颖的公益助学活动,传播公益理念,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圆梦行动”,关注青少年公益慈善事业。

4.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根据圆梦行动的时间节点安排,认真落实好受助学生的组织动员、报名审核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规范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拓宽沟通渠道,建立联系制度,密切协作,切实做好助学金的管理工作。

5.综合评估,考核分配。今年将依据各单位宣传发动报名人数、各单位自筹资助名额、募集助学岗位数进行考核,综合评估后进行市级资助名额的具体分配,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团市委年度考核内容。

联系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A座0912

联系电话:0513—87512271,邮编:226500

电子信箱:rgstw@163.com

                        共青团如皋市委        

                            如皋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