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普法责任。市统计局普法作为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要一并提出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普法安排,每年对计划开展的重大业务活动中如何开展普法活动作出相应安排。市统计局制定了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对全年的普法任务、时间安排、普法形式等进行部署。
二、抓住“关键少数”。一是组织领导学。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精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各镇区党委会每年都要求组织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二是《统计法》进党校,全力推进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党校,列入如皋市委党校各种培训班学习内容。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彬在市委党校作《统计方法制度暨统计法律法规解读》专题授课。授课内容围绕统计法律法规体系、中央关于统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统计违法行为与责任承担等方面内容,对相关统计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解读。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人员依法领导统计工作、带头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明确普法内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作为普法的核心内容。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深入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统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四、抓好政府统计。突出抓好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举办统计人员培训会议,第一项议程就是学习《统计法》及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增强统计法治理念,把统计法的各项规定作为行动指南。始终将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政府统计部门重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政治任务,始终将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二十六个不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法治培训、网上在线学习、普法考试、统计开放日等形式,深入开展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相关知识活动。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50学时,做到学法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
五、抓好基层统计。抓好统计调查对象学法遵法,每年举办一次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培训会,充分利用统计培训会、年报会等载体,把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信用建设列入必讲内容,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紧抓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检查、工作检查、调研走访等时机,通过上门送法、检查中普法的方式,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面对面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狠抓基层基础,印发了《如皋市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体系(2020)》,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的组织统计人员开展依法统计,对统计违法危害性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等方面培训,切实增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开展公众宣传。抓好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的了解,提高对统计工作的支持配合程度,增强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通过“普法邮路”宣传企业和公众要依法填报统计数据,和南通兄弟县(市、区)联合制作统计法宣传折页发送到企业和家庭,让公众了解统计,通过拍摄《02512340请您接听》宣传片拉近统计与公众的距离。
如皋市第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顾留忠发表了电视讲话,如皋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陈鸣华出席了各镇(区、街道)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首席统计员、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统计老干部,“优秀基层统计工作者”以及市统计局全体人员共同参加了开幕活动;统计局领导带队开展了企业行、红色行、住户行等系列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动形成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新形态,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度。
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各项法律颁布实施日以及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浓郁氛围。
七、以执法抓普法。对被执法检查被行政处罚的6家企业,进行通报。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两次大规模的执法检查行动,对全市76家企业和投资项目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通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进行普法,现场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和统计方法制度,通过执法抓好普法,提升普法效果。
八、创新普法方式。在巩固传统宣传阵地的同时,探索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载体的运用。新时代是“互联网+”的时代,是大数据时代,统计普法对象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年轻一代,更多地是通过互联网学习与交流,了解有关政策,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要进一步转变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方式,切实开拓占领“互联网+”平台,例如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统计普法阵地,通过形式新颖、丰富多彩、互动交流的全新统计普法手段,不断增强统计普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