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科室队,调查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作风效能建设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政务环境,改进工作作风,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从严、真抓、实干”作风效能主题督查活动的通知》(皋效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特制定《2016年如皋市统计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4月5日
2016年如皋市统计局作风效能建设
日常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作风效能建设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政务环境,改进工作作风,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从严、真抓、实干”作风效能主题督查活动的通知》(皋效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宗旨,坚持思想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奖励惩戒相结合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市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和今年全市作风效能建设大会各项部署要求,以“从严、真抓、实干”为主题,以督查和问责为主抓手,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全力打造主动、高效、低成本的统计工作政务环境,持续擦亮“效能统计”特色品牌,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建设“强富美高”新如皋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二、检查对象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包含劳务人员)。
三、检查内容
(一)工作秩序和日常管理
1、办公环境卫生整洁。单位办公环境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卫生干净。
2、考勤制度认真落实。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缺岗、串岗,不准不请假外出,工作时间有事外出需请假。
3、岗位职责主动公示。主动公示科室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办事流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着装仪表整洁稳重。工作人员着装整洁、仪表大方,男士不得穿着短裤拖鞋,衣着任性随意;女士不得浓妆艳抹,衣着夸张暴露。
5、办公电脑有效使用。工作时间办公电脑只能用于工作,不能安装炒股、淘宝、游戏(含QQ游戏、系统自带游戏)等软件,不准在工作时间看电影、网上淘宝、玩游戏、网上闲聊等。
6、日常管理严肃认真。工作期间不准参与打牌、乒乓球、听音乐等文体活动(单位集体组织的文体活动除外),不准带孩子上班,不准工作时间做私活、电话长时间与工作之外的人聊天,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公务用餐用车规范严格。严禁超标准接待、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公务用餐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天90元(不含早餐),陪餐人员不得超过3人,执行公务时不得午间饮酒。
8、各项纪律要求严明。严禁对办事对象态度冷漠、作风蛮横、言语粗暴,故意刁难和吃拿卡要。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发表反对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传播各种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9、节日值班认真履责。三天(含三天)以上法定假日,局需安排人员值班,提出值班要求,并将值班表至少提前一天上报和挂内网,局作风效能办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10、领导率先垂范。局党组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要主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带头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局干部职工的监督。
(二)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1、主动公开办事流程。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多形式、多途径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等内容。
2、严格依法履行手续。热情主动地接待服务对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服务事项;坚决杜绝故意刁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发生。
3、简化流程高效便民。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升工作效率,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予以办结;设法帮助服务对象合理解决“急、难、愁”问题。
4、扎实高效开展工作。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安排部署的主要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领导批示和交办的重要紧急工作,要按要求落实,序时推进,保质保量完成;群众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信访案件,要及时妥善处理,不得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中不得存在顶着不办、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和违反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规定等问题;不得存在作风不实、纪律不严、精神不振、为政不勤的“浮、散、慵、懒”等现象。
(三)参加会议
1、会议签到考勤。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及局党组会、局务会等局自身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接到会议通知按要求准时到会,局自身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实行考勤记录。局作风效能办将对会议参加情况进行检查,并视情予以通报。
2、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主动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不准闲玩手机,不准利用入厕之机长时间离会,不准中途离场、打瞌睡、坐姿不端;对违反会议规定的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计入年度考核。
(四)落实制度
跟踪检查局机关各科室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以及推行党务政务公开的情况,是否建立公开栏并按时公开、应公开不公开、公开不规范、流于形式等问题。
四、检查方式
坚持日常督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工作。
1、通过现场查看、拍照、录音等方式,深入局机关各科室、服务窗口进行明查暗访。
2、通过随机走访服务对象了解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情况,以及工作人员有无吃拿卡要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
3、根据群众投诉或上级反馈的相关信息,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检查。
五、督查结果运用
按照《关于推行作风效能建设定期督查制度的通知》规定,有违反作风效能建设行为的,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处罚:
(一)对于督查中发现违反作风效能建设规定的,情节较轻的,如无故迟到、早退、离岗、缺岗、串岗的,第一次由局分管领导进行谈话,并给予责令写出检查、通报批评处理(单位正式文件记录在案);第二次由局纪检负责人进行谈话,给予通报批评、诫勉处理;三次以上,由纪检组查实后,给予全局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并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处理。
(二)对于督查中现场发现的违反作风效能建设规定的,如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网购、炒股、观看与工作无关视频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活动的;执行公务时午间饮酒;视情节轻重,一律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并由监察室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相应党政纪处分处理;一年内发现二次以上的,查实后,给予全局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并由监察室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加重党政纪处分处理。
(三)对于督查中发现其他违反作风效能建设规定的,如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的;违规停放车辆的;领导干部赌博、收受礼金红包、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出入私人会所的,一经查实,由监察室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
(四)对于被上级纪委和新闻媒体查处的,或不配合督查组工作,阻挠、妨碍督查组工作的,从严、从重处理。
(五)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行为被查处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逐级负责”的原则,追究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对于重复出现违反作风效能建设规定的,科室负责人取消评先资格,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
(六)对督查中没有发现违反作风效能建设规定问题,但督查中发现落实作风和效能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单位和科室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没有进行部署和监督检查的,也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明查暗访工作是规范工作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作风效能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希望全局干部职工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认真组织自查活动。局机关各科室要对照检查内容,逐条逐项组织自查,切实通过自查把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真正做到用制度规范工作行为。
3、主动配合日常督查。局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明查暗访工作,主动配合检查组成员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影响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