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商务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南通市委、如皋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有关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商务发展和实施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拟订全市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商品市场发展。指导城乡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交易类)规划,推进城乡商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落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药品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四)统筹商贸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统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拟订口岸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口岸开放申报和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口岸功能平台建设。负责协调推进全市电子口岸等口岸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口岸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口岸跨境贸易便利化建设。
(六)负责全市货物进出口管理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外贸促进工作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进出口品牌、进出口基地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按规定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计划、配额等申报工作,执行国家机电产品、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
(七)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鼓励技术政策,依法监督全市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参与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有关事务。
(九)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落实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组织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鼓励政策。牵头推进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生产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十)指导协调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全市投资促进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其他国家(地区)政府经济部门、各类投资促进机构及国内外知名企业的联系。负责全市海外经贸网络的建设与管理。
(十一)负责全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投资合作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非金融类,含在港澳台地区投资,下同)、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负责全市对外援助项目和接受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推动构建对外投资合作促进和服务保障体系。
(十二)组织协调我市企业发起或应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负责协调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地方综合性应对工作,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
(十三)研究提出推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进全市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落实商贸服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工作。
(十四)贯彻实施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市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贸易工作,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活动。
(十五)协调海关、银行、外汇、出口信用保险等部门与商务工作有关的事项。受市政府委托,指导、管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如皋市委员会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商务依法行政和法治化建设,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
(十八)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贯彻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贯彻落实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规划和政策,负责拟订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配合做好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汽车销售、二手车交易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成品油市场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