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关于推进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 内部 发布时间:2022-05-28 16:36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水务局  市教育局

关于推进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直学校,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水忧患意识和节水意识,根据南通市水利局、南通市教育局《关于推进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通水节[2020]4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全面深入推进省、市、县三级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树立节水风尚和节水标杆,辐射家庭及社会。

请各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学校教学的主渠道作用,结合《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的贯宣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并与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激发师生自主参与、自我教育的积极性。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节水型学校评价规范》 ( DB32/T2946-2016),对照评价指标体系,每年6月底前由学校进行自评和申报,由如皋市水务局、教育局进行审查和命名,省级节水型学校申报材料经市南通市水利局、教育局初审合格后上报。自评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可申报省级节水型学校,自评得分在80分以上(含90分)可申报南通市级节水型学校,自评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可申报如皋市级节水型学校,申报上一级节水型学校必须获得下一级节水型学校称号一年以上。获得省级节水型学校命名的单位,可享受以奖代补资金。

联系人:市水务局 蒋浒  15106272226

市教育局 王晓燕  13921685589

附件:1.《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 》

2.节水型学校评价规范

3.南通市节水型学校申报书

如皋市水务局       如皋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