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水务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防洪排涝工作的通知
来源: 内部 发布时间:2023-08-01 15:52 累计次数: 字体:[ ]

皋防办〔2023〕2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防洪排涝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各防指成员单位:

今年入汛以来,天气复杂多变,强对流、强降雨多发频发。7月6日至8日,我市遭遇特大暴雨,少数站点降水量超历史极值,导致主城区和部分镇区道路、车库积水受淹,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目前,我市正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和台风多发期,为进一步做好特大暴雨情况下城市防洪排涝工作,根据省、南通市防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城镇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社会关注度高,一旦出现极端天气灾害,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镇(区、街道)、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及在江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强化对城市防洪排涝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不留死角”的要求,将工作要求细化明确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切实把城市防洪排涝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全面摸清底数,迅速消除隐患。各镇(区、街道)、各单位要对入汛以来的多轮强降雨进行全面复盘,进一步摸清城镇在抵御外洪和防范内涝方面的不足。按照“汛期不结束、排查不停止,隐患不排除、整治不间断”的要求,持续开展城镇防洪排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应查尽查、应改尽改。要按照部门职责,抓紧对城镇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地下商场、铁公路下穿通道、下穿式立交等地下空间和老旧小区、在建工地、深基坑以及城镇低洼地等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清单。要对照清单,全面摸清地下空间和风险点的位置和数量,管理职责是否明晰,各类责任人和联系方式是否明确,是否配足配齐备挡水板、防汛沙袋等防汛物资, 应急排涝设施设备能力是否足够、运行是否正常等情况,根据排查情况,制定“一点一策” 整改方案,加快推进治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城镇防洪排涝安全。

三是突出防御重点,厘清工作职责。各镇(区、街道)、各单位要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要针对地下商场、人防工程、地下车库等地下空间、老旧小区、在建工地、深基坑、低洼地等风险点,以及城市供配电、泵站、燃气站、二次供水设施等重要生命线工程,细化部门职责,加强市镇联动和部门协同,凝聚防汛排涝强大工作合力。水务局要履行好防办职能,加强统筹协调,合理控制河道水位,全面梳理妨碍河道行洪问题,及时打通河道堵点,保障行洪畅通。 住建局要加强对排水管网的排查、清掏、养护,做好低洼地的应急抽排,达到一定积水深度,果断封闭,并加强在建工地和城市危旧房管理,及时组织危险人员转移;城管局要指导物业企业做好小区地下车库的防汛排涝,没有物业企业管理的小区,要落实好社区(村)的主体责任。商务局要做好地下商场的应急管理,防止雨水倒灌,在极端天气下严格按照预案采取关闭等措施。应急部门要加强抢险队伍建设,提升应急物资的现代化水平,增储一定数量的新型应急抢险装备,切实提高城镇防洪排涝抢险救援能力。 其他部门要各司其职、 协同配合,确保责任全覆盖、防御无死角。

四是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值班值守。 各镇(区、街道)、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联动, 及时掌握天气、水情等信息。要落实好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确保基层责任人能够在第一时间响应、行动。要督促指导社区(村)、小区物业管理等单位,因地制宜采用广播、大喇叭、铜锣等多种方式广泛发布预警信息, 及早提醒公众、居民做好车辆转移等临灾防范措施和转移避险准备。要进一步增强应急队伍力量,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增储一定数量的大型移动强排泵车和注水式应急防洪箱等新型应急抢险装备。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出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妥善处置,坚决杜绝瞒报漏报。

请各镇(区、街道)、各单位于8月4日前将隐患排查清单盖章报市防办备案。同时,将所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市防办近期将组织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对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请各镇(区、街道)、各单位做好迎查准备。

联系人:石曹唯,联系电话:19851320660。

邮箱:rgfxb@163.com

如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如皋市水务局(代章)

2023年8月1日

如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