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水务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 内部 发布时间:2023-04-20 10:31 累计次数: 字体:[ ]

皋防指〔2023〕9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苏防办〔2023〕4号)和《南通市省防汛抗旱(防御台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通防汛(防台)办〔2023〕7号)精神,请你们树牢极限思维、底线思维,抓紧抓实汛前准备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紧编制城市防范应对极端暴雨应急预案。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关于加强基层防范应对极端暴雨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参照《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城市突发性强降雨应急排涝抢险预案编制大纲(试行)》《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编制大纲》等技术规范,编制如皋市城市防范应对极端暴雨专项预案。要强化暴雨预警与应急响应街接,明确极端暴雨情况下人员转移避险等方案,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于4月底前完成如皋市城市防范应对极端暴雨应急预案编制。

(二)全面完成调度方案的修编审批。市水务局要根据水情、工情、区域治水等变化情况,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精准精细”的要求,修订完善常态活水及防洪排涝水工程调度方案,确保与南通市、周围县(市)水利工程、区域治水各片区调度体系和调度方案上下贯通、有效衔接,并组织推演完善。于5月10日前将调度方案报市防办。

(三)积极开展培训演练。针对各镇(区、街道)、各单位换届后人员调整较大的实际,要抓紧组织防汛责任人培训和预案方案实战演练。各镇(区、街道)、各单位培训和演练计划4月30日前报市防办。
 (四)加强防汛物资准备和仓库建设。各镇(区、街道)、各单位迅速组织防汛抗旱物资盘查清点,做到物资种类统计全覆盖、数据全面完整准确;对超储备年限及检测不合格的物资按程序组织报废处理;要根据防汛抗旱任务清单内容,抓紧编制年度防汛物资采购、配置方案,报本级政府审批后,5月底前更新补充到位。
 (五)优化配置防汛应急力量。各镇(区、街道)、各单位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统筹推进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建设,落实基层巡查防守力量,要进一步梳理统计各类专业抢险、巡堤查险队伍的人员、设备和分布情况,根据区域内险工险段分布,优化配置巡堤查险、专业抢险力量,制定应急力量投入方案,并切实做好查险、抢险力量与险工险段管理责任单位的逐一对接。各镇(区、街道)要按照所辖区域或联防范围,于4月底前制定形成险工险段和查险、抢险力量相匹配的一张图、一张表。
 (六)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各镇(区、街道)、各单位要按照年初省、南通和我市防办汛前检查工作方案,把汛前检查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做到“看到、审到、查到”。同时,按照“自下而上、分级组织”的原则,对行洪河道、涵洞、建成后长期未运用工程和在建涉水工程等组织新一轮检查,对已检查的内容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清理妨碍河道行洪障碍及高秆植物,疏通淤堵涵洞,排除工程设施设备故障等风险隐患,确保5月底前全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七)突出工程设施检查调试。各镇(区、街道)、各单位要把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作为汛前检查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督促工程管理单位根据水利工程管理相关规范规程和精细化管理要求,于汛前对所有水利工程进行检查、保养、调试,特别要做好机电设备、备用电源等重点部位检查,确保工程运行正常、用电保障双保险。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限期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编制安全度汛专项预案。

(八)落实病险水利工程安全应急预案。各镇(区、街道)、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病险闸站安全运行责任,制定控制运用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前置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物资,确保安全度汛。

(九)提升精准调度水平。各镇(区、街道)、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会商研判,统筹抗旱、防洪排涝、水环境等各个方面,做好应对旱涝急转、旱涝并重充分准备,保障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安全。

联系人:石曹唯;联系电话:87650667

电子邮箱:rgfxb@163.com

如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4月20日如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