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水务局
如皋市水旱灾害防御物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来源: 内部 发布时间:2023-10-12 15:27 累计次数: 字体:[ ]

皋水发〔2023〕129号

如皋市水旱灾害防御物资

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工程管理与监督科、财务审计科、河道堤防管理所、各闸: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省水旱灾害防御物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水汛【2023】15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水旱灾害防御物资(以下简称“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全面排查摸清物资储备数量现状,重点摸清账实有关情况,制定如下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整治水旱灾害防御储备物资账实不符问题,摸清家底、查找问题,剖析原因、精准处置,严肃纪律、健全机制,为水旱灾害防御提供坚实的物资保障。

二、组织体系

为强化对全市水旱灾害防御物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如皋市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物资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市水旱灾害防御物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组 长 : 朱建军

副 组 长 : 管 峰 丁小星

成员单位及责任人: 工管科 隋 勇

财审科 张晓苏

河道堤防所 徐 建

焦港水利枢纽管理所 孙福殿

如皋港闸管理所 孙春龙

碾砣港闸管理所 石小祥

如泰运河港闸管理所 顾玉祥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清查盘点。局组织物资储备单位(河道堤防所、焦港水利枢纽管理所、如皋港闸管理所、碾砣港闸管理所、如泰运河闸管理所)开展物资财务账、业务台账与实物比对工作,排查是否存在账实不符问题,并分析问题原因。各单位物资清查盘点结果需经局财审科审计确认。

(二)开展分类处置、专项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及原因,区分性质类列,制定专项处置整改方案,逐笔逐项进行整改。如财务账、物资账记账错误的,调整相关账务;未及时校销、核销手续不全的,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实物发生非人为原因损毁短少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三)建立健全机制制度。要做好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和行为,切实提高物资储备、管理、使用水平。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2023 年9月30日前)。参加省水利厅组织的水旱灾害防御物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视频部署会,下发开展物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如,动员部署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2.自查整改(2023年11月20日前)。各物资储备单位于11月3日前完成自查盘点,针对发现的问题在查明原因后要进行整改,于11月13日前完成;一时整改不到位的,须作情况说明(含原因分析、佐证资料、拟解决方案等)。物资自查整改报告及物资专项排查情况统计表于2023 年11 月20日前报送局工管科。

3.复核检查(2024年1月15日前)。省、南通市水利部门将联合第三方组成审计核查小组,对我市物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各单位要完善台账,做好迎检准备。复校检查结束后,工管科、财审科须对物资清查盘点结果出具审计意见。

4.总结评估(2024 年3月31日前)。水务局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全市物资及仓库“一张图”。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全面提升物资储备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组建相应的工作班子,强化检查督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

2.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落实专项排查整治责任,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将工作责任和措施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员,确保组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按期完成任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认真较真、精确精准、见底见效,杜绝马虎应对、漏报瞒报、虚假整改。

3. 严肃工作纪律。排查整治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各单位要深入领会目标要求,把握重点关键和时间节点,周密组织计划,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4. 落实保障经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排查整治,统筹协调资金渠道,切实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如皋市水务局

2023年10月12日


如皋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