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水务局
如皋市水务局关于延长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等事项委托镇(区、街道)办理的公告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增强基层为民服务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皋政发〔2021〕27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赋予或委托各镇(区、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单位已于2021年12月1日起委托各镇(区、街道)行使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权,并经公示(具体委托事项见附件),现委托期限已到期。
为保持与镇街职责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协同一致,经市政府同意,延长2022年11月30日如皋市水务局与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签订的委托协议期限至2025年5月31日。请申请人继续到被委托镇(区、街道)办理相关审批事宜。
特此公告。
附件:1.如皋市水务局赋权事项清单
2.变更委托协议
如皋市水务局
2024年12月2日